廈門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存儲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支付、賬戶資金消費等詳細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的壹種多功能借記卡。參保單位繳費後,由醫療保險部門(以下簡稱醫保部門)於月末委托銀行將個人賬戶資金劃入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
醫保卡的使用範圍:
1.醫保分兩個賬戶,個人賬戶,醫保卡反映的錢可以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支付和住院費用自付部分支付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賬戶支付。
2.就醫時,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人身份和掛號。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墊付再報銷。結賬時,個人支付的部分由本人用醫保卡余額和現金支付。
3.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壹個起付線(起付線標準壹般是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以上的錢需要自己出,各地報銷比例不壹樣,不同醫院不同項目也不壹樣。具體不能說是80%左右,具體可以去當地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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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28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