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分配,內設機構和人員配置規定(包含醫保局)
第壹條 根據《中***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石辦字〔2018〕8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石家莊市長安區醫療保障局(簡稱區醫療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第三條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規、政府規章以及政策、制度、規劃和標準。按照政策規定擬定本區具體醫療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規定,擬訂完善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設維護網絡信息系統。
(三)貫徹落實全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和保障待遇政策。
(四)按照政策規定制定和調整區級公立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貫徹落實上級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政策。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工作。
(五)貫徹落實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
(六)落實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醫藥價格。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轉變職能。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全市統壹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確保醫保資金穩定可持續、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醫價“四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第五條 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醫價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