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質又稱策劃藥。
新精神活性物質是指沒有被《1961年麻醉品單壹公約》和《1971年精神藥品公約》列管,但具有濫用潛力,可以引起公***健康風險的精神活性物質。基於其化學結構可以人為設計與合成,故又稱為“策劃藥”;基於絕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質都是在實驗室研究與合成得到的,故又稱為“實驗室化合物”。
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濫用已經成為全球性的問題。由於其法律地位不明確,監管難度較大,加上互聯網的普及和匿名性,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制造、販賣和使用越來越難以控制。濫用新精神活性物質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包括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急性中毒等。
為了應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濫用問題,國際社會已經采取了壹系列措施。例如,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建立了壹個全球早期預警咨詢系統,以監測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出現和濫用情況。各國政府也在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打擊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制造、販賣和使用。
除了政府部門的努力,社會各界也應該積極參與預防和減少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濫用。這包括加強教育和宣傳,提高公眾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的認識和警惕性;加強家庭和社會支持,幫助那些濫用新精神活性物質的人戒毒和康復;加強研究和開發,尋找更安全、更有效的替代藥物等。
總之,新精神活性物質是壹種具有濫用潛力和公***健康風險的精神活性物質。為了應對這壹問題,需要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和社會各界***同努力,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提高公眾認識和警惕性,加強研究和開發等。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減少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濫用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