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制作的散裝食品只能標註食品名稱、加工日期和保質期。
識別有以下問題的操作員是非法的:
1,無標識、標識內容不完整、標識塗改、標識模糊或標識內容與實物不符;
2.未標註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
3.出廠時虛假標註或擅自更改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擴展數據
經營者應當具有與其經營的散裝食品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並符合下列要求:
1,距離露天廁所、汙水池、垃圾場(站)等汙染物集中、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25m以上,以及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等擴散性汙染源影響範圍以外;
2、生產經營場所,應具備符合衛生要求的給排水條件;
3、散裝食品等商品應有明顯的區域劃分或隔離措施,與鮮活畜禽、水產品應有壹定距離的物理隔離。應當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加工、儲存和銷售的專門或者專用區域,並與辦公、生活等場所分開;
4.作業現場生產的糕點類食品和飲料應有專門的作業場所,並與其他食品加工功能區有明顯的隔斷或隔離設施。成品的儲存和加工區域相對獨立;
5、經營場所制作裝飾糕點、熟肉制品,或用刀具銷售熟食的,應設有操作間,操作間的墻壁和地面應鋪設或采用易於清潔的材料,入口處設有更衣、洗手、消毒等設施,並有條件進入操作間;
6.供消費者直接品嘗的樣品應與銷售的散裝食品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嘗”字樣。
廣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法律中心關於印發《廣東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