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生產企業申請批準文號,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送交檢驗樣品和必要的資料,獸藥監察所應當及時作出檢驗報告送交負責審核的農業(畜牧)廳(局),農業(畜牧)廳(局)應在收到檢驗報告後的1個月內作出是否發給批準文號的決定。
獸藥的有效期是如何標註的?
標簽說明書裏標明的該獸藥產品是否超過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即可判為劣藥。看批準文號是否在有效期內(有效期為5年),如果不在有效期內即為假獸藥。批準文號中的小括號內標示的4位阿拉伯數字為批準文號批準時的年份,如用生產批號(即生產日期)標示的年份不應超過批準文號批準年份加上5年。
法律依據
《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
第五條申請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獸藥,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獸藥生產許可證》載明的生產範圍內;
(二)申請前三年內無被撤銷該產品批準文號的記錄。
申請獸藥產品批準文號連續2次復核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1年內不再受理該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申請。
第六條申請本企業研制的已獲得《新獸藥註冊證書》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且新獸藥註冊時的復核樣品系申請人生產的,申請人應當向農業農村部提交下列資料:
(壹)《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請表》壹式壹份;
(二)《新獸藥註冊證書》復印件壹式壹份;
(三)復核檢驗報告復印件壹式壹份;
(四)標簽和說明書樣本壹式二份;
(五)產品的生產工藝、配方等資料壹式壹份。農業農村部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送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進行專家評審,並自收到評審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規定的,核發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批準標簽和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本企業研制的已獲得《新獸藥註冊證書》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但新獸藥註冊時的復核樣品非申請人生產的,分別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九條規定辦理,申請人無需提交知識產權轉讓合同或授權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