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
醫療保險報銷的,如果本地就醫報銷壹般是十五個工作日到賬,異地就醫報銷壹般是30個工作日內到賬。詳細情況請咨詢所屬地社保局。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壹、醫保報銷的比例是多少?
住院醫療費的報銷比例
壹級醫療機構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的報銷比例為95%;二級醫療機構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為90%;三級醫療機構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的報銷比例為85%;政府辦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的報銷比例為95%。
大病醫保的報銷比例
對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報銷基礎上,個人負擔合規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分四段累計補償,即1-3萬元部分按50%、3-8萬元部分按60%、8-15萬元部分按70%、15萬元以上部分按80%的標準予以補償和報銷。
綜上所述,如果本地就醫報銷壹般是十五個工作日到賬,異地就醫報銷壹般是30個工作日內到賬;商業醫療險在工作日通常1-3個工作日理賠,如果遇到理賠調查,通常要幾周甚至30天以上。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