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藥店的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執業藥師。
去年年初,國務院發布了《國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和《國家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方案中提到“零售藥店主要管理人員全部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並有執業藥師在經營過程中指導合理用藥。”
前不久,廣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藥品零售企業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其中也提到:“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具有執業藥師(或執業藥師)資格”。
截至2017,18年2月底,我國執業藥師註冊人數為408431。目前平均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量僅為3.0人,執業藥師市場缺口巨大。
2、新建藥房必須配備兩名執業藥師。
2017年9月,合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關於加強合肥市藥品零售企業監督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新開藥店應當配備2名2017 10 1在該藥店註冊的執業藥師,其工作單位應當與《執業藥師註冊證》載明的單位壹致。經營範圍中有中藥飲片的,應當配備執業中藥師。
這意味著開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在“十三五”的要求下,相信各地會陸續出臺相關規定,保證“壹店壹兩名執業藥師”,市場對執業藥師的需求會再創新高;而且,目前我國執業藥師註冊數據看起來龐大,其實差距非常大!
3.2017執業藥師通過率創近年新高。
2017年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人數為675179人,實際參考人數為523296人,參考率為77.50%,合格人數為152770人,合格率為29.19%,比往年提高約10%。
2017考試時間的推遲,考生素質的不斷提高固然是重要的影響因素,但目前市場對執業藥師的需求量大,執業藥師的短缺也是不可忽視的原因。
由此推斷,2018會有壹次證書的放量,通過率不會降得太低。
4.許多地方出現了藥師診所,藥師的作用進壹步增強。
目前,北京、黑龍江、廣東等省市都出現了“藥師診所”。廣東醫院的藥師門診主要分為三類:藥師與醫生聯合門診、綜合藥師門診、專科藥師門診。
在醫院和科室允許的情況下,且臨床藥師直接開出的藥物多為基本常規藥物,或按照醫生首診開出的藥物開出時,在與醫院溝通確認的基礎上,醫生將處方權“同意”給臨床藥師,允許臨床藥師為患者開藥,也就是說,臨床藥師擁有“協議處方權”。
藥師門診的出現,讓執業藥師走向臨床,藥師的作用進壹步增強。
5.電子處方流向藥店,經執業藥師審核後即可銷售。
3月起,重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繼出臺零售藥店試行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的政策(以下簡稱“電子處方試點”)。此前,該政策在全國各大城市和廣東零星試點,但今年以來,有加快試點的趨勢。
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經營和質量管理相關材料;同時,根據四川省衛計委相關文件給出的電子處方的法律定義,電子處方首先來自“具有合法資質的醫院”,然後由“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生”開具,通過互聯網信息手段傳輸到藥店的終端設備,經藥店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銷售。也就是說,如果藥店沒有執業藥師,就不能用電子處方賣藥。
6.鼓勵藥師去家庭醫生團隊。
日前,基層衛生部門下發了《關於做好2018年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勵藥師加入家庭醫生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這壹政策的出臺,給了在藥店和藥房工作的藥師新的工作機會。藥師不僅可以在藥店分發、配藥,還可以像醫生壹樣保障簽約居民的基本用藥。
這些政策都說明執業藥師考試越來越被重視,含金量的提高也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