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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批發中的藥品漲價

“零加價”是指公立醫院不在藥品批發價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2009年,新醫改啟動,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藥品零加成開始。

直到2017年4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通知》,要求2017年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所有藥品加成。2065438+2008年2月,國家衛計委宣布我國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

壹家醫藥商業公司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咨詢時說:“現在集中采購是幾省價格聯動,信息透明。妳肯定能感覺到很多藥客觀上更便宜。醫院買藥比外面藥店便宜。而且,醫院也不能坐等藥價越低越好。它沒有漲價的動力,因為藥耗比例是有考核的,醫保之後就不賠了。”

既然如此,為什麽消費者在醫院購買的藥品價格會遠高於藥店?

帶著這個問題,記者嘗試聯系了幾家藥企。

貝特制藥的工作人員反復向記者強調,不同渠道購買的藥品存在價格差異是正常的。該工作人員表示,“首先,如果同壹種藥品規格不同,那麽價格差異肯定是正常的。另壹個是藥品銷售的渠道不同。我們的出廠價可能不壹樣,但是沒有終端那麽大。經過的經銷商不壹樣。他們可以自己定價,終端的差價可能還是渠道問題。”

東信藥業也表示,“價格不壹樣很正常,因為現在運營企業自己定價,每個醫院的采購體系和渠道都不壹樣,太復雜了。如果在網上看到同壹個廠家,可以買,因為這個藥(當歸苦參丸)屬於OTC藥,在哪裏都可以賣。”

在咨詢元亨藥業時,其市場部的工作人員將藥品價格的差異歸咎於醫院的采購平臺。它告訴記者,“我們的出廠價沒什麽區別。妳說我們的藥品是在深圳公立醫院購買的。應該都是從深圳GPO和廣州GPO平臺采購的,可能和這些采購平臺的定價有關。”

集團采購組織GPO起源於美國,深圳是這種模式在中國的先行者之壹。2016年,深圳開始試點GPO模式,現在廣東省已經形成了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廣州GPO平臺、深圳GPO平臺並存的競爭局面。記者隨機采訪了深圳公立醫院,並表示深圳GPO並不是唯壹提供采購服務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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