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申請護照的程序
護照是公民在國際旅行中使用的身份證和國籍證明,也是壹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為此,北京居民出國旅遊需要辦理護照。
具體程序是:
1.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公安縣局出入境管理處、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參團。
旅行社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A.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本人簡介頁、變更頁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b、填寫申請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壹張。
4.辦護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14個工作日審批、制發護照。當妳拿到護照時,妳必須隨身攜帶。
帶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拿護照“收據”和200元費用。收據上註明取證日期的,3個月後仍未取證。
北京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被摧毀。
備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地址: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
海澱受理點:海澱區阜成路67號
朝陽受理點:朝陽區景光中心商務樓二層
接待時間:周壹至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 30至16: 30。
聯系電話:84020101
第二部分填寫申請表
填寫《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必須認真仔細,如實逐項填寫。填寫時必須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字跡清晰工整,不允許塗改。具體項目填寫要求是:
第壹頁:
“申請人姓名”,填寫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項目無需填寫;
第二頁:
“姓名”,填寫本人現姓名,必須使用國家標準簡化字,與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壹致;
“拼音姓名”必須用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與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壹致;
“國籍”,與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壹致;
“公民身份證號碼”,逐壹填寫;
“出生地”,填寫省、自治區、直轄市;
“婚姻狀況”,根據實際情況;
“住所”,填寫申請人住所的詳細地址;
“戶口所屬派出所”根據戶口簿上的派出所印章名稱填寫;
“政治面貌”,可以填寫“黨員”、“團員”、“群眾”或民主黨派的名稱;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最高文化程度;
“職業、職務、職稱”,根據申請人目前的情況和國家承認的“職稱”填寫;
“工作單位”,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的人事檔案與工作單位不壹致,填寫現工作單位,並在備註欄註明檔案存放地點;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
存儲在原單位,填寫原單位;
“聯系電話”,填寫可直接聯系的電話號碼;
“家庭住址”,填寫現住址;
“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去壹個國家或地區”,填寫本次要去的第壹個國家或地區;
“()因私出國申請”是指公安機關申請出國(境)的次數,未獲批準的也壹並計算,備註欄註明未獲批準。
情況;
“出境原因”,選擇“旅遊”;
“我的簡歷”,從初中開始,要準確,要有聯系;
第三頁:
“境外邀請人基本情況及申請人關系”,填寫“自費出國旅遊”;
“國內外主要家庭成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境外人員單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寫;
“備註”,填寫需要說明的信息;
第四頁:
“單位或派出所意見”,填寫申請人是否同意出國(境)。意見包括:申請表填寫的內容是否真實,申請人是否存在法律禁止性行為。
出境五種情況及是否允許申請人出國(境)。出具意見的負責人必須簽名、加蓋公章並註明準確的聯系電話和日期。單位或
派出所意見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法律禁止出境的五種情況: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3、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被勞動教養的;
5.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關於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應說明:
(壹)國家公職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意見。
(二)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事和安全部門、法定代表人簽字
本人出境,相應的上級人事管理部門會出具意見。
(上述人員已離開原單位。但如果檔案仍在原單位,應由原單位出具意見。)
(三)學生年齡超過65438±04周歲(含65438±04周歲),由學校出具證明。14周歲以下的,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意見,由所在單位或
派出所的意見。監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交公安派出所或者監護人單位出具的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等。
親屬關系證明和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本。
(四)上述(壹)(二)(三)項申請人,檔案存放在國家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職業服務中心,由“中心”保管。
發表意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別由“中心”和區(縣)人事局或勞動局出具意見。
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和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僅限於為本中心存檔的本系統內流動人員。
有意見。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第(壹)、(二)項條件的,由其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六)其他人員由北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
註意事項:壹、所有相應的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必須是B5或A4紙規格;第二,客人要註意自己的衣著和儀表,因為需要馬上拍護照的特別照片;三、申請表上貼的照片必須是本人直邊免冠全身照片,紙張光滑,底色為淺藍色。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自然。公職人員不穿制式服裝,小孩不戴紅領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壹次性快照、重拍照片或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延期換發護照
中國目前使用的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可以申請兩次延期,每次5年。
北京自2000年7月6日起簽發新版護照。因此,2000年7月18日之前領取的舊護照不予延期或追加,有效期屆滿換發新護照。護照換發的費用是200元和20元。
護照更新:
換發護照時,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延期換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並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拍攝護照數碼掃描專用照片。申請護照換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護照延期過兩次,快到期了不能延期;
2.護照的簽證頁已經用完;
3.護照不合格;
4.護照損壞,申請換發;
5.護照被塗改申請換發的;
6.公安出入境管理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護照換發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變更的,必須出示變更後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破損護照申請換發的,公安部規定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後方可換發護照。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
3.更換護照申請換發的,只能在處罰結束三個月後申請換發。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
4.如果申請人希望保留原護照上的簽證,可以將新護照與已註銷的原護照合並。
添加passport:
申請人申請護照後,信息登記頁面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填寫的,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延期換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提高收費,20元。具體要求是:
1,中文姓名標註,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
2、外文名稱標註的,必須提交與該名稱相應的材料復印件;
3.出生日期的,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4.減少搭載行人的,應當提交被許可人出具的減少搭載行人的說明。
補發護照:
如需補辦遺失護照,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延期補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拍攝護照數碼掃描專用照片。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驗收後核實無誤,三個月後補辦。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具體程序是:
1.出國前丟失
1,在遺失地公安機關出具遺失證明;
2.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備案;
3、憑備案證明到《首都公安報》登報聲明作廢;
4.提交掛失、註銷聲明、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補發。
第二,迷失在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