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首次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需提交資料
1、身份證或社保卡; 2、《珠海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單獨選定申請表》壹式兩份。 >辦理程序 1、參保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代辦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需要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填寫《珠海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單獨選定申請表》壹式兩份,辦理選定手續。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到選定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以下門診醫療費用可報銷70%,個人自付30%: 1 普通門診診查費; 2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醫療服務設施; 3 三項常規、生化、黑白B超、心電圖等符合國家規定的診療項目應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的費用; 4 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實行聯網結算,個人自付和自費部分由個人支付。個人自付和自費醫療費用可使用社保卡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 3、參保人員社保年度內停保,門診待遇在社保年度結束後仍可享受。 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變更選定需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或社保卡; 2、《珠海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個人選定申請表》壹式兩份。 3、調令、勞動合同、房產證、戶口簿、房屋租賃證等有效證明文件之壹。 >辦理程序 參保人員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後,原則上社保年度不再變更,下壹年度需重新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應在下壹社保年度開始前3個月到新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變更手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視為繼續選定原定點機構。參保人員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後,在社保年度內因工作調動或住址變更,提供相關資料到原選定機構辦理註銷手續後,再到新選定機構辦理變更手續。辦理時限即時辦理。承辦科室全市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辦理。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