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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學好醫藥商品營銷實務

1.醫藥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以患者為中心,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經濟的優質藥品和服務;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醫藥職業道德準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質量為本,信譽第壹;急人所難,救死扶傷;文明經商,服務熱情;團結協作,***同努力。

3.醫藥商品購銷員職業標準從事藥品采購、銷售及咨詢服務的人員。職業三個等級,分別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醫藥商品購銷員。第二章 教學要點1.藥品管理法立法的目的:①加強藥品監督管理;②保證藥品質量;③保障人體用藥安全;④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的合法權益。《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的主要內容:《藥品管理法》(2001年修訂版)***有10章106條。包括:總則;藥品生產企業管理;藥品經營企業管理;醫療機構的藥劑管理;藥品管理;藥品包裝的管理;藥品價格和廣告的管理;藥品監督;法律責任;附則。藥品管理法開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條件,包括人員條件、硬件條件、質量控制條件、軟件條件。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10章86條。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經營藥品。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規範藥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部門發布了壹系列法規性文件以加強藥品流通秩序的管理。其中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其實施細則於2000年由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經營藥品,這為經營企業實施GSP 奠定了法律基礎。

3.中華人民***和國藥典藥典是指壹個國家收載藥品規格、標準的法典。《中華人民***和國藥典》(簡稱《中國藥典》)由國家藥典委員會編纂,政府頒布施行,具有法律約束力。《中國藥典》(2010年版)由凡例、正文、附錄和索引等四部分組成。藥典收載的品種必須是療效確切、副作用小、質量穩定的品種,藥典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壹個國家藥品的生產、醫療和科學技術的水平,對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以及促進藥品研究、生產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現行為《中國藥典》(2010年版),***分為三部,第壹部收載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第二部收載化學藥品、抗生素、放射性制品等,第三部主要收載生物制品。4.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ICP)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含醫療器械)信息的服務活動。實行分類管理方法,其中經營性的實行許可證制度;非經營性的實行備案制度。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審核程序:申請與受理--審核--復審--審定--行政許可決定。開辦企業向註冊地(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申請5.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不良反應:合格藥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用藥目的不相符或給病人帶來不適與危害)的或者意外的有害反應。如副作用、毒性反應、變態反應。第三章 教學要點1.藥品的分類按來源分類:動物藥、植物藥、礦物藥、合成或半合成藥物及生物制品。按藥理作用:中樞神經系統、外周神經系統、循環系統、消化系統、呼吸系統、泌尿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藥和抗微生物、抗寄生蟲及診斷用藥等。臨床用途:解熱鎮痛藥、鎮咳藥、平喘藥、抗高血壓藥、抗十二指腸潰瘍藥、抗腫瘤藥、驅蟲藥、避孕藥、消毒防腐藥等。按給藥途徑:口服制劑、外用制劑、註射劑、氣霧劑、滴鼻劑、眼用制劑等。按制劑的物理形態:固體制劑、半固體制劑、液體制劑和其他制劑等。按藥品經營習慣分類:(1)片劑類。

(2)針劑類。(3)水劑類。(4)粉劑類。2.藥物的劑量治療量是指介於最小有效量和極量之間,可產生治療作用的劑量。(1)常用量是指比最小有效量大,比極量小的劑量。臨床用藥多選用常用量以確保治療效果和用藥安全。(2)安全範圍是指最小有效量和最小中毒量之間的範圍。此範圍愈大,用藥愈安全,反之則易引起中毒。劑量是指用藥的份量。劑量的大小可決定藥物在體內的濃度,因而在壹定範圍內,劑量越大,血藥濃度越高,作用也越強。但超過壹定範圍,劑量不斷增加、血藥濃度繼續升高,則會引起毒性反應,出現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臨床用藥應嚴格掌握劑量。3.藥物劑型的特點(見教材第45頁)註射劑、片劑、膠囊劑、丸劑、氣霧劑、軟膏劑等。 4.藥品包裝的標誌(1)藥品名稱。通用名稱即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載入國家正式藥品標準的法定藥品名稱。藥品的通用名稱不得作為商品名稱進行商標註冊。商品名稱是由該藥品生產廠商命名並向所在國家有關部門註冊的藥品品牌名,其右上角有?的符號。商品名稱字體以單字面積計不得大於通用名稱所用字體的二分之壹。商品名稱不得與通用名稱同行書寫,其字體和顏色不得比通用名稱更突出和顯著。(2)藥品註冊商標由文字、符號及圖形等綜合組成。是藥品的銷售包裝及其他宣傳品上專用的標誌,也是藥品生產者為把自己的產品與他人的同類產品相區別的標誌。註冊商標印制方法是,在藥品包裝物上的商標名稱的右上方,印上壹個?。R是英語Registered Trademark的縮寫,表示已登記註冊。註冊商標有效期10年。(3)藥品批準文號藥品批準文號是藥品生產合法性的標誌。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做出統壹規定: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國藥試字+1位字母+8位數字化學藥----國藥準(試)字HXXXXXXXX中藥----國藥準(試)字ZXXXXXXXX

生物制品----國藥準(試)字SXXXXXXXX進口藥品----國藥準字JXXXXXXX藥用輔料----國藥準字FXXXXXXXX體外化學診斷試劑----國藥準字TXXXXXXXXX中藥保健藥品----國藥準字BXXXXXXXX其中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藥,B代表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整頓的中藥保健藥品,S代表生物制品,T代表體外化學診斷試劑,F代表藥用輔料,J代表進口分包裝藥品。另外,進口藥品的包裝和標簽還應標明“進口藥品註冊證號”。(4)藥品有效期限指在壹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藥品質量的期限。按規定藥品包裝應標明有效期的終止日期。壹般有效期表述形式按年月排序,如有效期至X年X月。有效期:是指藥品最終有效的日期。對乙酰氨基酚片生產日期2010-06-19,有效期至2013-06-18,則表示該藥可使用到2009年6月18日,6月19日就不能使用。失效期:是指藥品失去效力的日期,如某藥失效期為2009年6月18日,則表示該藥可使用到2009年6月17日,6月18日起就不能使用。國外生產的進口藥品常以Expiry date/Exp,(截止日期)表示失效期。或以Use Before(在此之前使用完)表示有效期。(5)專有標誌特殊管理的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外用藥品、非處方藥品,必須在其包裝上印有符合規定的標誌。(6)藥品產品批號藥品產品批號是藥廠生產編號的壹種表示。在規定限度內具有同壹性質和質量,並在同壹連續生產周期生產出來的壹定數量的藥為壹批。每批藥品均應有指定產品批號。根據藥品產品批號,可以追溯和審查該批藥品的生產歷史,能夠判斷該藥品出廠時間的長短,便於掌握先生產、先銷售、先使用的原則以防久貯變質。此外,藥品的抽樣檢驗,均以產品批號為單位進行處理。產品批號的識別:我國醫藥企業壹般用6位數來表示批號,前2位表示年份,中間2位表示月份,後2位表示藥品的生產批次,也有壹些企業以生產日期來表示批次。如產品批號為040125,則表示為2004年1月生產的第25批。進口藥品產品批號由各國生產廠家自定,其表示方法極不壹致,在此從略。

衛生部令《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期限為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第六章要點1.處方藥與非處方藥(1)處方藥:系指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能購買和使用的藥品。(2)非處方藥:系指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根據藥品的安全性,又分為甲、乙兩類,甲類標識為橢圓形紅底白字,乙類標識為橢圓形綠底白字。(3)非處方藥的遴選原則: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於2000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並從2004年起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並對非處方藥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2.處方的保管衛生部令<<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期限為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3. 常用處方縮寫(見122頁常用處方縮寫對照表)4.處方有效期及處方量(1)處方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註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2)處方壹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壹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3)開具麻醉藥品的處方,註射劑每張處方為壹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4)第壹類精神藥品處方,註射劑每張處方為壹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於治療兒童多動癥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

(5)第二類精神藥品壹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註明理由。第七章要點1.首營企業 指購進藥品時,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2.首營品種 指本企業向某壹藥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藥品。3.藥品銷售程序(1)處方藥銷售收方--處方審核--劃價收費--處方調配--核對--發藥由執業藥師或藥師對處方的完整性、規範性、用藥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內容包括:1)處方書寫的審核 審核的內容包括:①審核處方內容是否完整。②書寫是否規範,字跡是否清晰。③是否有執業醫師簽字。④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是否用專用處方,是否有醫療機構蓋章,是否記載患者的身份證號。⑤處方是否按照規定書寫。⑥塗改後是否有執業醫師簽字或蓋章。2)用藥合理性和安全性的審核 審核的內容包括:①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②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是否相符;③劑量、用法是否正確;④劑型與給藥途徑是否合理;⑤是否有重復給藥;⑥是否有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非處方藥銷售自選(或由專業技術人員推薦)--開銷售小票--收費--發藥非處方藥的銷售與處方藥的銷售主要區別在於非處方藥可以開架自選,不需要醫師處方消費者可自行購買,也可向駐店執業藥師、藥師或藥品營業員咨詢後購買。乙類非處方藥也可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超市、大型商場購買。第八章要點1.藥品陳列的原則①藥品與非藥品分開陳列;②處方藥與OTC藥品分開陳列,處方藥不得開架自選銷售;③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陳列;④固體藥品與液體藥品分開陳列;⑤易串味藥品與其他藥品分開陳列;⑥危險品不得陳列,如必須陳列,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⑦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保留原包裝標簽;⑧中藥飲片裝鬥前需復核,不得錯鬥、串鬥,鬥標應用正名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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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醫藥商品營銷實務教學研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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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好!歡迎參加醫藥商品營銷實務課程的教學研討活動!壹起***享教學經驗,討論教學中遇到的問題。

各章教學要點

第壹章 教學要點

1.醫藥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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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患者為中心,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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