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傷情鑒定的當事人應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安機關受理傷情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出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傷害鑒定程序:
1.傷害案件發生後,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請求。公安機關會給傷者出具委托書;
2.傷者收到委托書後,應親自到當地法醫診所,憑委托書請法醫進行鑒定。法醫接受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和檢查。對於只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壹般會立即出具鑒定結果;對於有內傷的傷者,法醫會要求傷者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確定內傷並進行鑒定。傷情檢查清楚後,法醫會出具或告知傷者。傷情調查清楚的,出具鑒定;
3.在法醫門診完成檢查診斷後,傷者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壹般傷病三天內發,特殊或復雜傷病七天內發,特殊傷病由於需要觀察愈合情況,相應時間會延長;
4.壹般公安機關會去法醫處領取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公安機關收到後會將鑒定結果告知傷者。社會機器對傷者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傷者可以自行領取,但壹般公安機關不接受公安機關法醫以外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另外,關於傷情鑒定復議,壹般來說,在接到傷情通知後,傷者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傷情鑒定復議;
6.傷情鑒定的復議由上壹級公安機關法醫進行。壹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壹次。以及特殊情況,經復議,受害人仍不同意的,公安機關可以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診,會診結果為最終結果;
7.預防措施:壹定要在損傷消失前識別出來。
綜上,如果妳沒有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妳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存在後,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是工傷確認,但是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構成傷殘。需要補償醫療、工作、交通、護理、營養等費用的;如果構成傷殘,就要按照不同等級計算賠償金。1-10的補償標準不同,級數越大,補償越小。根據傷殘等級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主要賠償有:醫療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接受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