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包含藥材及飲片、植物油及提取物、處方制劑和單味制劑;
第二部分包含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和放射性藥品;
生物制品的三個集合;
收集和裝載的四個壹般原則,包括:制劑的壹般原則、檢驗方法、指導原則、與對照品和供試品溶液有關的壹般原則、藥用輔料等。
《中國藥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簡稱,由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於2015年6月5日出版,由國家藥典委員會創制。
擴展數據
1,作為保證我國藥品質量的法典,該版藥典在保持科學性、先進性、規範性、權威性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制約藥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提高藥品標準質量控制水平。
充分借鑒國際先進技術和經驗,客觀反映了我國當前醫藥工業、臨床使用和檢驗技術水平,必將對提高藥品質量發揮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也將進壹步擴大和提升我國藥典在國際上的積極影響。
2、凡《中國藥典》的品種,自實施之日起,原載於《日歷藥典》、衛生部頒布的藥品標準、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新藥轉換標準和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的同壹品種的藥品標準同時廢止。
3、藥品註冊標準不符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藥品註冊標準中所包含的檢驗項目多於中國藥典規定的或者質量指標高於中國藥典要求的,應當在執行中國藥典的基礎上同時執行原標準中相應的項目和指標。
4、中國藥典未列入制劑規格的品種,其質量標準按中國藥典同品種的有關要求執行,規格按原批準文件執行。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藥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