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累計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分期補償,即5001-10000元為65%,1001-18000元為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和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腫瘤門診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1萬元。
什麽情況下重疾醫保不會報銷?
1、零售藥店購藥及門診(含門診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等。);
2.應當由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和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
3.各種器官和組織移植的器官來源和組織來源;
4、超過省、市、州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的;
5.新的和昂貴的不必要的特殊檢查,昂貴的新的和特殊的藥物和進口藥物:如PET-CT,膠囊內鏡,靶向治療藥物等。
6、美容、健美項目和非功能性整容手術、矯形手術等非疾病治療項目;
7、突發疾病流行和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的大範圍急、危、重病人搶救;
8.根據國家和省規定需要照顧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