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大員的薪酬收入由其基本工資構成。這種薪酬模式的設計是以崗位為基礎進行的,在企業內部什麽樣的崗位就享受什麽樣的工資。銷售部門按崗位劃分壹般可分為銷售業務員、業務經理、企業銷售經理等。薪酬收入的多少不會因為其銷售業績的變化而變化。缺點:完全沒有激勵性。優點:員工收入穩定,有壹定保證。
傭金制
六成知名品牌采取傭金制 醫藥流通步入傭金時代
北京豐科城醫藥有限公司今年新添了3輛轎車:桑塔納2000、普通桑塔納和壹輛價值30多萬元的別克,然而這3輛車都不是公司自己購買的,而是幾家藥廠分別給予該公司的“獎勵”。
據可靠消息,長澳藥業也購置了壹批高檔轎車,準備免費送給阿莫靈的經銷商開。如果年底銷售業績好,長澳將把轎車產權贈送給經銷商。拿轎車換流通網絡,這在前幾年的流通市場聞所未聞。然而,這種做法的效果已部分顯現,據說,已經有許多經銷商紛紛到長澳藥業洽商合作。
北京豐科城的副總經理牛正乾先生告訴記者,像這樣由生產企業采取非現金支付方式對經銷企業進行獎勵,實際上是傭金制的壹種形式。現在的藥品批發企業約有30%的利潤都來自於傭金——而不是過去的批零差價。
60%知名品牌采取傭金制
沒有人能確切地說出醫藥流通行業的傭金制是從哪壹天開始的,但是業內普遍認為,1999年之後傭金制開始出現,特別是在壹些知名藥品生產企業的知名品牌當中。專家估計,目前約60%的知名品牌藥品都采用了傭金制的結算模式。
腦白金、嗎叮啉、急支糖漿……在狂轟猛炸的廣告作用下,這些保健品以及藥品在百姓心目中達到了很高的認知度,常常有人到藥店點名要買這些產品。那麽,經銷這些知名品牌壹定利潤豐厚吧?然而業內人士的回答卻大大出乎記者的預料,用他們的話說,“知名品牌不賺錢,賺錢品牌不知名。”
所謂不賺錢指的是,批發商在經營知名品牌藥品時,基本上是“平價進、平價出”。比如西安楊森的嗎叮啉,如果市場零售價14元,可能批發商拿貨的價格就在13.8元,只能把費用打平,幾乎不賺什麽價差。而真正批零差價大、利潤豐厚的,反到是壹些不怎麽知名的小品牌。
那麽,經銷品牌藥品真的不賺錢嗎?其實並非如此。豐科城的例子就很能說明問題。牛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很多知名藥品的經銷都或多或少采用了傭金制的支付方式——經銷企業平時看似“白幹”,而到了年終的時候,會根據銷售業績,從生產企業獲取壹定比例的銷售額獎勵,壹般是1%-5%,或是非現金支付的其他形式。
非現金的傭金支付形式有哪些呢?據透露,除了以轎車等高檔物品作為“獎勵”外,藥品生產企業還經常以提供“出國旅遊”、“專業培訓”等方式把費用返還給經銷企業,或是同經銷企業壹起,舉辦壹些商業推廣活動,贊助費用當然由藥廠方面負擔。
“傭金制”代替“批零差價”
從賺取差價到賺取傭金,這種變化產生的原因是什麽呢?牛正乾認為,主要是由於信息的透明化。過去醫藥批發商主要采取批零差價的贏利方式,是建立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環境之下。換句話說,由於信息閉塞,下遊的零售商不知道上遊的批發商是以何種價格進的貨,也不知道其他地區的批發商同類品種的銷售價格,上遊的批發商也不知道零售商會以怎樣的價格出售,雙方之間的交易是壹種博弈。然而隨著市場放開,競爭日益激烈,信息渠道的多樣化促使價格信息趨於透明,零售企業很容易知道批發企業的采購成本,加上同類企業的價格競爭,平進平出逐漸成為批發企業的壹種大勢所趨。“由於知名品牌的市場關註度更高,所以價格的透明度也更高,因此傭金制最先就從知名品牌開始。”牛正乾說。
傭金制擡高門檻
事實上,雖然支付方式不同,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批發企業還是會從藥廠那裏獲得相應的利潤,雙方的利益似乎並沒有太大變化。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企業對於這種新的營銷模式的態度差異很大。
北京壹家知名藥品生產企業的老總告訴記者,傭金制對藥廠來說,好處非常多,“最主要的是有利於保持價格的穩定。”他說。據他介紹,過去,不少銷售企業利用進貨的價差,常常跨區串貨,大打價格戰,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而傭金制主要采取年終返利。壹般來說,經銷商要到年終才能拿到應得的利潤,從而能夠有效地減少經銷商之間為擴大市場占有率而展開的價格戰等惡性競爭。而且傭金制的主動權掌握在廠家手中,也能促使更多經銷企業遵守廠家制定的遊戲規則,雙方之間的合作將更加緊密,有可能建立壹種戰略夥伴關系。
大型藥品批發企業對傭金制同樣表示滿意。北京豐科城醫藥有限公司是中國最大的民營醫藥批發企業——湖北九州通醫藥集團的下屬子公司,牛正乾表示,傭金制對公司的經營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時大大擡高了藥批行業進入的門檻。他認為,沒有壹定資金實力的企業,很難撐過沒有利潤或者利潤很低的那壹段苦日子,這將使壹批規模小、實力弱的小公司被淘汰出局,市場集中度會大大提高。此外,由於市場價格基本統壹,企業不再能夠通過擡高價格來獲取高額利潤,也迫使企業更加註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從降低成本等方面來想辦法提高利潤。
令壹些人叫好的事情必然損害另壹些人的利益。接受記者采訪的幾家小型藥廠普遍對傭金制“不感興趣”。壹位銷售代表認為,雖然傭金制可能會是壹種發展趨勢,但目前來講,賺取差價仍然是批發企業普遍采用的形式。他承認,這種傭金制可能會對小企業的發展有不利影響
保監辦解釋傭金制
荊楚在線消息(楚天都市報)(記者丁紅森)部分消費者認為,保險營銷特別是壽險營銷人員在開展業務時提取的傭金比例過高,損害了客戶的利益。對此,保監辦負責人昨日進行了解釋。
監辦負責人說,傭金制是保險代理制度的重要內容。像壽險這樣的分期交費業務的傭金,保險機構壹般在3-5年內提前、集中支付給營銷人員。所以,營銷人員首期可以提到占保費總量30%左右的傭金,以後逐年減少,壹般到第5年止,而服務期則達到10年、20年或更長。按總服務年限平攤起來,代理人費用實際只占總保費的4%左右,並不比其它行業高,也比國外低,如東南亞壹些國家長期險的首年傭金比例達到當年交保費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