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公安人員,向受害人編造個人信息泄露等事實,誘導其向指定賬戶匯款。
2.冒充中獎、向受害人發送詐騙短信、撥打詐騙電話或引導受害人主動聯系後,要求繳納“手續費”或“風險金”。
3.以推薦“優勢”股票為名,騙取股東繳納會員費。
4.通過銷售假冒保健品騙取受害者錢財。不法分子壹般將“保健品”賣給壹些沒有保健品標識、沒有衛生許可的老年人,采取貨到付款的方式通過郵政快遞公司發貨,收取貨款。
5.謊稱受害人醫保卡異常進行詐騙。謊稱被害人的醫保卡涉嫌盜竊違禁藥品,用“公安局號碼”給被害人打電話,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然後要求被害人將錢轉到指定賬戶。
以上只是列舉了壹些常見的電信詐騙案例(手段),但是電信詐騙的手段正在迅速翻新。普通人在防範電信詐騙時要註意以下幾點:1,不要貪圖小便宜;2.防止身份泄露;3.收到短信或電話時,壹定要仔細核對真實信息;4.遇到威脅性的電信信息或電話,不要慌張,冷靜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