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目錄是國家醫保局規定的,可以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的範圍,壹***包括三個部分: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國家醫保局會根據國民的實際需求,定期調整醫保目錄,比如2021年度調整了85種藥品;考慮到疫情的影響,把新冠檢測和治療的相關項目,也納入了醫保支付範圍。
二、藥品目錄
目前,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有2860種,根據報銷方式的不同,分為兩種:
甲類藥
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在同類藥物中價格或治療費用比較低。使用這類藥物時,藥品費全部按醫保規定的比例報銷,目前***有641種。
2. 乙類藥
臨床治療可以選擇使用,療效確切,在同類藥品中價格或治療費用略高。使用這類藥物時,我們得先自付壹定的比例,然後再按醫保規定的比例報銷。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各省市醫保局自行規定,目前***有2219種。
說明:醫保藥品目錄外的藥物,通常被稱為“丙類藥”,全部由個人自付,目前有151523種。
藥品報銷方式統計表
三、診療項目目錄
診療項目是指醫院進行救治時,使用的技術勞務項目,包括采用的醫療儀器、設備和醫用材料,根據報銷方式,也分為2種:
全額統籌項目
全部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支付。
2. 部分統籌項目
個人先自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剩下的部分,由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說明:目錄外的項目,全部需要個人自付,如監護儀器費、急救化驗費、義眼義肢等康復性器具費等。
四、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各地的報銷範圍和標準不完全相同,壹般包括住院床位費、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五、總結和重點
只有發生在三個醫保目錄內的費用,才能通過醫保報銷。目錄外的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
2. 藥品目錄包括2860種藥品,全額報銷的甲類藥641種,部分報銷的乙類藥2219種
3. 診療項目目錄,包括全額統籌項目和部分統籌項目
4. 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壹般包括住院、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
《關於印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