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2023年新農合支付已全面停止,所有支付渠道已關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針對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制度,也是農村居民能夠獲得的唯壹醫療保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範圍如下:
1.低於規定最低報銷額度的不予報銷;
2.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予報銷;
3.任何保健藥品的購買都不予報銷。具體類別以醫保藥品目錄為準;
4.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不予報銷;
5、未經醫院批準轉院治療不予報銷;
6.特殊事故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如下:
1,門診報銷比例:門診報銷比例為60%,醫院級別越高,報銷比例越低;
2.住院報銷比例:鎮醫院60%,三級醫院30%;
3.大病報銷比例:壹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無起付線。省級三級醫院報銷比例提高到55%。肺癌等近12種疾病,新農合最高補助70%。具體數據以當地標準為準。
綜上所述,新農合實際上是我們國家對農村朋友的壹項福利政策。這個福利政策充分考慮了農民朋友收入少,看病難的情況。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新農合的繳費成本越來越高,醫療報銷還存在很多漏洞,使得大部分農民朋友都負擔不起這筆費用,於是出現了代扣代繳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