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具有鎮痛、抗炎和解熱作用。其中,鎮痛抗炎作用主要是由於布洛芬能抑制細胞膜中環氧化酶將花生四烯酸代謝為炎癥介質前列腺素,從而減輕前列腺素引起的局部組織充血腫脹,降低局部外周神經對緩激肽的疼痛敏感性。具有消炎止痛的作用;前列腺素也是壹種強熱原,抑制時可起到解熱作用。
目前孕婦使用的藥物通常參考FDA的“妊娠期藥物風險分級”,分為A、B、C、D、X類。
A類:對孕婦和胎兒安全。大部分是維生素和礦物質,比如B族維生素和鈣片。
B類:對孕婦相對安全,對胎兒有危險的證據不足或無法確認。如甲氧氯普胺、青黴素和大部分頭孢菌素。
C類:只有動物實驗表明會導致胎兒畸形或死亡,但沒有孕婦的研究資料。如阿司匹林、撲爾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時應仔細考慮對胎兒的潛在危險。
d類:只有當孕婦的生命受到威脅或患有嚴重疾病時才能使用。包括四環素、壹些黃體酮和抗癲癇藥物。
X類:明確禁止孕婦或可能孕婦使用,如米非司酮。
因為女性的身體在懷孕期間會不斷變化,所以有些藥物在整個懷孕期間並不在同壹水平。布洛芬需要根據妊娠情況確定其安全性。
對於懷孕前六個月的孕婦,布洛芬屬於對孕婦相對安全的乙類藥物,但在懷孕後第三個月就變成了不適合使用的丁類藥物。這主要是因為晚期孕婦使用布洛芬會延長妊娠,引起難產,延長產程。因此,晚期妊娠不應使用布洛芬。如果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出現發熱、急性疼痛等癥狀,最好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