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啟動談判機制,首次將甲磺酸伊馬替尼等5種特殊藥品以團購價納入醫保。此舉將大幅減輕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大病醫保參保患者的醫藥費負擔。 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將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片)、註射用培美曲塞二鈉、重組人血管內抑制素註射液、註射用曲妥珠單抗和註射用雷替曲塞等5種特殊藥品,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這些藥品***5個品種、10個品規,主要用於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的治療。 省人社廳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特殊藥品原來價格昂貴,且在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以外,屬於自費藥,但是因為療效好,又是治療重特大疾病的首選藥,患者不得不用,導致醫藥費負擔沈重。今年,省人社廳根據基金運行、醫療技術發展、疾病治療特需等情況,首次啟動談判機制,按照專家評審、價格談判等規範程序,確定首批納入城鎮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特殊藥品。通過談判,生產廠家將藥品的醫保結算價格降到全國最低,大幅減輕參保人員的醫藥費負擔。以治療白血病的藥品甲磺酸伊馬替尼為例,現在患者自費用藥壹年要花20多萬元,通過醫保報銷後,個人只要花費大約六七萬元。 從明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可在全省24家定點醫院和21家定點藥店,刷卡購買這5種特殊藥品。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談判確定的醫保結算價格報銷藥品費用,其中城鎮職工報銷75%,城鎮居民報銷70%,報銷標準與結算價格的差額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已由基金會或慈善總會等機構提供無償供藥的,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個人均不再支付特殊藥品費用。醫保結算價已包括醫院藥品加成和藥店服務費用,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不得向患者個人再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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