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沒有社會醫療保障法,相關制度設計不夠公平。
壹方面,缺乏社會醫療保障法律法規來規範社會醫療保障領域的行為。目前,由於沒有全國性的社會醫療保障法律,只有國務院及其職能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這必然導致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實施存在諸多漏洞。比如醫療服務費用不可控的問題,大量社保資金流失的普遍現象。此外,社會醫療保險規模和覆蓋面的擴大,管理成本的增加和管理的低效率也隨之產生。
(二)社會醫療保險的制度設計影響制度的公平性。
三大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制度根據人群的社會身份界定參保目標,分別運作,有不同程度的保險保障。從籌資方面看,城鎮職工醫保人均籌資金額最高,籌資主要以職工和用人單位* * *繳費的形式。國家財政補貼比例小,退休人員不繳費。農民自願參加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農民共同出資。由於現行醫保設定的統籌層次較低,無法大範圍實現風險負擔。
(3)患者籌資的分擔方式不合理
目前,我國對患者的醫療保險主要有女職工大病保險、母嬰安全保險、人工流產安全保險、手術安全保險、住院保險等。壹方面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管理引導;另壹方面,由於患者的不了解,這種保險並沒有發展成常規化、規範化、法制化。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屢見不鮮。由於沒有好的分擔醫療風險的方式和方法,疾病成為導致貧困的重要因素之壹,成為評價社會不公的指標。
醫院可能會阻礙醫療改革。
醫保改革難,不在醫保本身,而在醫保之外。醫院體制改革和醫療體制改革很可能會拖醫保改革的後腿。醫院作為非營利組織,國家財政撥款只能滿足50%的需求,另外50%主要靠賣藥。此外,醫療資源結構不合理是另壹個突出問題。拋開城鄉的巨大差異,城市醫院的結構相當不科學。90%的人都是壹般的小病,沒必要去綜合性大醫院。現在為社區服務的大醫院太多,小醫院太少。大醫院多,建設成本高,收回成本的願望更強烈。沒有發達的社區醫院醫療網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會更高,醫保費用也會更高。
(五)商業醫療保險深度低,缺乏高素質復合型人才。
這方面也存在兩大問題:壹是商業醫療保險覆蓋面比較窄,保險深度低。由於醫療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容易導致投保人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過度醫療服務也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這些行為會直接影響損失概率,必然導致醫療費用失控,保險公司經營風險過大。由於擔心醫療費用失控的風險,醫療保險市場的有效供給必然會嚴重不足。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公司* * *經營131種醫療保險業務,但這些險種遠不能滿足多層次醫療保障的需求,大多以附加險的形式存在,業務量並不大。商業醫療保險到目前為止在我國醫療保險行業中的作用很小,發展還不充分。二是缺乏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涉及大量醫療、保險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專業技術要求很高,需要建立壹支既懂保險又懂法律、有壹定臨床經驗的管理團隊,才能保持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穩健發展。但由於種種因素,保險公司非常缺乏這樣的人才。
二、進壹步深化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壹)明確政府在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責任。
政府在解決居民基本醫療衛生問題上責任重大,應該發揮主導和關鍵作用。政府的責任主要包括財政責任、監管責任、實施責任等。在財政責任方面:政府要強化投入責任,保證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要建立基本衛生服務,實現全民基本醫療保障;還要規範政府間衛生權力共享體制機制,做好中央財政工作。在監管責任方面:政府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在實施責任方面,要建設積極政府和強政府,建立縱向的醫療保障行政管理和監督體系,進壹步理順醫療保障橫向管理體制。同時,政府應完善資金籌集、就業、績效評估和監督機制,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健康水平。
(二)加強醫療保障立法,營造健康穩定的制度運行環境。
由於醫療保障權是壹項“天賦人權”,保障這壹權利的前提是通過制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法律,將憲法賦予的這壹公民權利規範化、制度化和具體化。我國立法機關應加強醫療保險基金法制建設,從法律層面盡快建立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制度、醫療保險基金投資監控制度、醫療保險基金法律責任制度、醫療保險司法救濟制度、醫療保險基金財務和審計制度建設。
(3)深化體制改革,完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首先,加強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從而建立不同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流動通道,為最終打破身份制,實現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壹體化打下良好基礎。其次,進壹步加快醫藥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進壹步推進三項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再次,要建立科學的公立醫院薪酬激勵機制。要不斷增加財政補貼,完善財政補償機制。同時,要進壹步探索構建“以醫養醫”的補償機制,確保醫療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通過適度提高技術服務價格,在降低藥品收入的同時,保證醫院能夠得到壹些合理的補償。
(4)加大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力度,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
我們不僅要完善稅收政策,還要加大稅收征管力度。讓所有有收入的公民都得為自己交個稅,防止老了享受不到。任何所有制的企業都要給職工提供壹定比例的醫療保險待遇,職工自己繳納相應比例的保險待遇。要按照先城鎮、先農村、先經濟發達地區、後經濟落後地區的順序,按正規就業、非正規就業、最後非就業人群的循序漸進方式,分步驟、分階段進行醫療保險改革。建立和完善我國的醫療救助制度,可以借鑒歐美國家的“雙向”或“多向”做法,提倡慈善捐贈和多種籌資方式。要繼續對未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工、農民和參保補貼後生活仍有困難的人員進行社會醫療救助。要圍繞救助管理規範化、救助方式多樣化、資金投入多元化、運行實施本土化、城鄉救助壹體化的基本原則。
(5)支持發展各類商業醫療保險。
政府應加大對商業保險的宣傳力度,消除人們對商業醫療保險誠信的擔憂和難以接受全額賠付的意識,以有效控制費用為目標設置險種,積極開展商業醫療保險試點。同時,要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範圍,將補充醫療保險交給商業醫療保險,通過實施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大力完善和落實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
(六)選擇合適的醫療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選擇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醫療費用控制的關鍵在於醫保費用的支付方式。壹般來說,醫療保險的支付方式可以分為:後付費制和預付費制。後付費制主要指按服務項目付費;預付制包括總預算合同、人均付費、按病種付費。各種醫療支付方式各有利弊。應從實際出發,采取幾種方式相結合的支付制度,妥善處理醫生、保險和患者的利益,有效控制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