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絕對不能說保健品等同於藥品。
二要嚴格按照保健品的科學用量。
何教授之前有壹句話,在此希望更多人看到保健食品的理性消費,正確認識保健食品和藥品的區別。目前,營養保健食品很受大家歡迎,有些人甚至認為它可以治病,壹些無良商家和個人也誤導消費者。至於保健食品和藥品的區別,大家應該能區分: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更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保健食品可以在允許的食用量內調節人體機能,提高人體生理機能和疾病預防能力。防病比病後治療更重要,但預防和治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營養保健食品的銷售人員不是醫生,不能給消費者“開處方”。治病救人,必須有合法的行醫執照,取得合法的許可。否則就是犯罪行為。有的銷售人員把保健食品當藥品,違反保健食品推薦劑量給消費者“開處方”來“治病”,這是違背現行法律規定的,消費者也可以訴諸法律。我國政府明確規定,任何保健食品都不允許宣傳任何治療作用。違反這個規定也是違法的,消費者要警惕被騙。食用保健食品時,壹定要嚴格按照推薦量食用。人體是壹個平衡的有機體,人體的健康需要均衡的營養來維持。營養補充並不是越多越好,否則很可能導致人體內壹種或幾種營養物質過量,不僅不利於健康,反而可能導致某些疾病的出現,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必須每天吃鹽。化學名稱為“氯化鈉”,也是壹種礦物質營養素。沒有鹽,人體會導致水電解質平衡紊亂,引發疾病,但人體對鹽的需求是壹定的。如果它攝入過多的鹽,就會對身體產生不利影響。我國北方很多地區的居民口味較重,長期攝入較多的鹽,導致鈉性高血壓的發病率高於其他地區。同樣,任何高質量的營養保健食品都必須在瓶子上標明其有效物質含量和推薦食用量。沒有這種科學的指導,盲目相信壹些所謂的“營養處方”可以治療自己的疾病,不僅不能達到其吹噓的效果,而且很可能傷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