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操作過程如下:
1,通過HS編碼對舊設備進行分類,然後確認設備的監管條件,因為有些舊機電設備是國家禁止進口的。
2.確認後到省商檢局辦理《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
3.準備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網上申報。
4.申請時要註意:舊設備規格型號後必須填寫生產年份;在“企業信息描述”壹欄填寫企業申請報告。如果內容太多,必須寫明以下內容:企業基本情況、生產情況,特別是進口設備的用途、制造日期、使用壽命、設備外觀等。如果生產日期更早。必須做出特別的解釋。
5.根據市機電辦申報的機電產品商品編碼和《自動進口許可目錄》,市機電辦辦理自動進口許可或網上申報,國家機電辦辦理自動進口許可。
6.網上顯示“已批準”後,請企業攜帶蓋章後的申請表和申請報告原件及以上要求的全部書面材料到市機電辦或國家機電辦領取證書。
二、二手機械備案的具體材料如下:
1.申請材料包括:
(1)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
(二)申請人、收貨人和發貨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裝運前預檢驗申請;
(4)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按標準格式填寫壹式兩份,計算機打印)。
(5)進口舊機電產品說明(按網上標準格式填寫);
(6)其他材料(原則上8年前制造的二手機電產品須提供產品的彩色照片/照片;如果制造壽命較長的設備在裝運前已經修理過,申請人可以提供相關記錄和證明;進口二手大型成套設備需提供設備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等資料)。
(七)進口舊機電產品用於銷售、租賃或者維修,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進口質量許可管理等要求的,備案申請人在申請備案時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8)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
A.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b、進口設備審核清單(由外商投資管理部門出具);
c、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9)印刷業需要提供:
壹、印刷業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復印件。
B.新聞出版署反饋函。(辦理程序:進口用戶將申請表、申請報告及上述書面材料送國家機電辦征求意見,送新聞出版署征求意見。反饋意見後,國家機電辦將根據反饋意見開始處理。用戶在收集證據時,必須提供國家質檢總局出具的舊機電產品備案聯系單。
(10)合同或協議;
(11)進口舊機電產品擬備案聯系單(需要機電合格證時提供);
以上材料中,需要1~5項,必要時提供6~9項。
2.申請人提交的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清單壹式兩份,必須打印。除核銷欄外,其他各欄必須填寫完整,不得塗改。
(2)數量和金額欄應為合計。如果合同金額以其他貨幣結算,則必須以美元計算。
(3)為防止證書頻繁更換,申請人填寫的HS編碼應事先經相關海關部門確認;
(4)設備狀態欄應填寫如下:
(壹)已經使用並仍具有基本功能和壹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
b、未使用過但存放時間過長且已超過質量保證期的機電產品;
c、未使用過但長期存放,造成零部件明顯有形損耗的機電產品;
d、新舊部件混合的機電產品;
e、二手成套設備。以上五項任選壹項。
申報的時候去省工商局,申報的時候去當地海關。
舊設備的進口需要很多復雜的手續。可以找壹個有實力的報關行,讓報關行代理進口,對進口商有好處。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既能節省各種費用,又能節省大量進口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