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梅毒(包括壹期、二期梅毒和早期潛伏梅毒)
1,青黴素療法
(1)芐星青黴素G(長效青黴素)240萬U,雙側臀部肌肉註射,每周1次,* * * 2 ~ 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天,肌肉註射10 ~ 15天,總量800萬U ~ 12萬U。
2、對青黴素過敏
(1)鹽酸四環素500mg,每日4次,口服15天。
(2)多西環素100mg,每日兩次,共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膚、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潛伏梅毒)和二期復發性梅毒。
1,青黴素
(1)芐星青黴素G 2.4萬U,1次/周,肌肉註射,***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天,連續肌註20天。
2、對青黴素過敏
(1)鹽酸四環素500mg,每日4次,口服30天。
(2)多西環素100mg,每日2次,連用30天。
(3)心血管梅毒
應該住院治療,如果有心力衰竭,應該先治療心力衰竭。心功能代償時,應從小劑量開始註射青黴素,如青黴素G水溶液,65,438+100,000 U,每日65,438+0次,肌肉註射。第二天65438+10萬U,壹天兩次,肌肉註射,第三天20萬U,壹天兩次,肌肉註射。從第4天開始,按以下方案治療(為避免吉赫反應,口服潑尼松20mg/次,1次/天,註射青黴素前壹天,連續3天)。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u/天,肌肉註射,連續15天為壹個療程,* * *兩個療程,療程間停藥2周。
2、四環素500mg,每日4次,連服30天。
(4)神經梅毒
應住院治療,為避免治療過程中出現Gieher反應,註射青黴素前壹天口服潑尼松,每次20mg,1次/天,連續3天。
1,青黴素G水溶液,每天12萬U,靜脈滴註(每4小時200萬U),共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654.38+0.2萬U,肌肉註射,並口服丙磺舒每次0.5g,每日4次,* * * 10 ~ 14天。必要時,芐星青黴素G,240萬U,65,438+0次/周,肌肉註射3周。
(5)妊娠梅毒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天,肌肉註射10天。懷孕前三個月內註射壹個療程,懷孕第三個月註射壹個療程。
2.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每次500mg,每日4次,早期65,438+05天,復發二期及梅毒晚期30天。孕早期和孕晚期各治療壹個療程(禁用四環素)。但是,給他們生的寶寶要補充青黴素。
(6)胎兒梅毒(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性梅毒(小於2歲)伴腦脊液異常:
(1)青黴素G水溶液,50000 u/kg體重,每日靜脈滴註兩次,* * * 10 ~ 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0000 u/kg體重,肌肉註射10天至14天。
正常腦脊液:
芐星青黴素G,50000 u/kg體重,壹針(分兩次臀肌)。如果無條件檢查腦脊液,可以按異常腦脊液處理。
2.晚期先天性梅毒(2歲以上)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0000 u/kg體重,肌肉註射,10天為壹個療程(不超過成人劑量)。
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
對青黴素過敏的先天梅毒患者,可用紅黴素治療,每日7.5 ~ 12.5 mg/kg體重,分4次服用,連用30天。
要註意梅毒的治療,梅毒的診斷壹定要明確,越早治療效果越好,劑量要足,療程要規律,治療後要隨訪觀察。應檢查傳染源和性伴侶或接觸者,同時治療梅毒。
(6)孕婦梅毒的治療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女性,孕前必須進行全面的梅毒檢查。
有過不潔性生活或感染過梅毒的女性,在計劃懷孕前,應該到正規醫院進行全面的梅毒檢測。對於已完成梅毒治療且無明顯梅毒癥狀的已婚女性,應確定梅毒完全治愈後才能懷孕。
梅毒檢測項目應包括梅毒血清篩查試驗(如VSR或RPR試驗)、梅毒試驗和FTAABS或TPHA試驗,其中任何壹項陽性,需繼續用梅清等藥物驅梅治療。
如果梅毒孕婦懷孕3個月後仍為陰性,需要再次治療;如果孕晚期血清學檢測呈陽性,就更需要徹底治療梅毒。
2、懷孕期間感染梅毒的健康孕婦的治療。
如果健康的孕婦在懷孕期間感染了梅毒,此時的血清檢查結果可能為陰性,所以在懷孕的第三個月就要及時給予驅梅治療。
如何判斷梅毒是否得到徹底治療?
梅毒治療後,如何判斷是否治愈?目前通常采用梅毒血清學進行判斷。目前各大醫院普遍采用RPR(快速血漿反應素環卡試驗)和TPHA(梅毒螺旋體血凝試驗)。
非特異性梅毒血清學試驗常用於梅毒的早期診斷,但對潛伏梅毒和神經梅毒不敏感。TPHA檢測血清中特異性梅毒螺旋體抗體具有較高的敏感性和特異性。這種方法壹旦陽性,無論是否治療或疾病是否活動,通常終身保持陽性,其滴度變化與梅毒是否活動無關,因此不能作為評價療效或判斷復發再感染的指標,只能作為梅毒的確認試驗。
任何被診斷患有梅毒的人最好在治療前做壹個定量測試。只有當兩次定量檢測之間的滴度變化差異超過2個稀釋度時,才能判斷滴度下降。梅毒患者經過正規治療後,前三個月每月檢查壹次RPR滴度,以後每三個月檢查壹次,第二年以後每三個月或半年檢查壹次,觀察比較當前時間與以前時間的RPR滴度變化。因此,梅毒患者治療後的隨訪觀察壹般為兩年。如果每次檢測的RPR滴度呈下降趨勢,說明抗梅治療有效。如果連續三至四次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則可認為患者梅毒已治愈。
抗梅治療後梅毒患者血清反應有三種可能的變化:
(1)血清轉陰。
(2)血清滴度下降不轉陰,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應提示復發。
梅毒在不同階段用不同藥物治療,血清反應轉陰率可有所不同。早期梅毒用任何抗梅藥物治療時,血清轉換率較高,壹般在1年內可達70% ~ 95%,個別報道可達100%。當早期梅毒常規抗梅治療6個月後,或晚期梅毒常規抗梅治療12個月後,血清反應仍保持陽性,臨床上稱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其原因可能與體內潛在活動性病變、患者持續免疫、抗梅治療劑量不足或耐藥等因素有關。即使長期規則抗梅治療後,50% ~ 80%的三期梅毒實質性神經梅毒(如脊柱結核、麻痹性癡呆)患者仍會出現血清抵抗。早診斷、早治療、全療程是避免血清耐藥的最好手段。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抗梅治療不充分,血清反應可在暫時轉陰後不久再次轉陽,或滴度增加4倍(如從1:2到1:8),稱為“血清復發”。因此,抗梅治療是否充分與血清復發密切相關。
綜上所述,梅毒的治療在早期應該是規律的、充分的,抗梅治療的療效可以通過前後RPR滴度的比較來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