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等級劃分: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
Ⅰ級事件(警訓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Ⅱ級事件(不良後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機體與功能損害。
Ⅲ級事件(未造成後果事件)——雖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病人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輕微後果而不需要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Ⅳ級事件(臨界錯誤事件)——由於及時發現,錯誤在對患者實施之前被發現並得到糾正,患者最終沒有得到錯誤的醫療護理服務。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為重大醫療不良事件
(1)擅離職守或對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諉拖延,貽誤診治和搶救時機。
(2)診治中遇到明知復雜疑難問題,不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或在搶救危重病人時,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後不及時處理。
(3)不按醫療原則,濫用毒麻限劇藥品,不見病人亂開藥、開錯藥。
(4)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過程中不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5)因不遵守操作規程、不查對而造成錯發、錯配、錯用藥物,或違反藥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規定做藥物過敏試驗。
(6)護理中不按規定交接班,不遵守醫囑,不嚴格執行查對等制度,違反操作規程。
(7)不認真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供應的器械、敷料、藥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8)檢驗病理放射等技術診查中,丟失或弄錯標本,拍錯部位,配錯血;漏報、錯報、遲報結果及違反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延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