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裏住院產生的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1、掛號費;
註:包括醫院門診掛號費、專家門診掛號費等。
2、醫藥費;
2.1在確定醫藥費時,用藥原則應當堅持“對癥下藥”,可用普通藥物治療的傷情,不用昂貴的藥物。
2.2用藥範圍應當控制在公費醫療範疇。
2.3確定醫藥費用時應將處方和醫療費用發票有機結合起來審查(凡不具有針對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於其他疾病的藥品,屬於不合理用藥)。
註:指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
3、檢查費;
3.1註意要排除重復檢查和高額檢查的費用(傷情必要的除處)。
3.2合理轉院後,接受醫院在原來檢查的基礎上進行的檢查不可視為重復檢查。
註:檢查費是指為確定傷情而收取的費用,包括為治療所需和各種醫療檢查費用,如血液檢查費用、透視費用、CT費用、B超費用、彩超費等。
4、治療費;
註:即受害人接受治療所支付的費用,如換藥、**、理療、手術、化療、矯形、整容等費用。
5、住院費;
5.1住院只限於傷重或者住院確定傷情和手術治療。
5.2傷情可以在門診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費用的賠償,應從嚴掌握。
註:住院費是指按住院標準入院而由醫院收取的床位費、水電費等費用。
6、其他費用。
註:如器官移植、專家會診的費用。
如對醫院收費有所疑問,可要求醫院列舉出詳細的收費清單以及收費項目,或者妳也可以直接向物價局投訴,申請物價局介入調查。
住院費用報銷資料
壹、醫保報銷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人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無醫保卡的參保人,提供本人銀行存折(卡)原件及復印件;
3、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註意:不是每日費用清單);
5、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如果出院小結手寫在病歷的要復印出院小結和病歷封面;
6、疾病診斷證明書(死亡的,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7、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生育或終止妊娠的還需提供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結婚證和準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農村五保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骨折的要附加陳述受傷過程;
8、如在市外就醫已辦理備案的,需帶轉院(診)申請表或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在外地長期居住的須提供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以下特殊情況須提供有關資料:
1.參保人住院期間使用白蛋白須提交病危或搶救證明及復印件
2.所有血液及成份血(對搶救、手術中用血及血色素等於或低於60g/L)須提交相關證明及復印件註:所有復印件資料為A4紙規格。
二、商業保險公司報銷
1、保單憑證;
2、理賠申請書;
3、事故者身份證明;
4、病歷;
5、出院小結;
6、醫療費用收據原件、醫療費用結算明細表(處方);
7、疾病診斷書(癌癥、重大疾病診斷證明書需同時提供相關檢查、檢驗結果資料);
8、存折首頁復印件(如選擇銀行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