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體布置與廠區總平面布置
總體布置的要求:總體布置要滿足生產工藝過程要求,滿足廠內外運輸的要求,適應自然條件和城市規劃要求,符合防火、安全、環境保護和衛生規劃的要求
廠區總平面布置的要求:廠區總平面布置是在總體布置基礎上,根據工廠自身特點,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及廠外配套設施分布,進行合理布置,經方案比較後擇優選擇
2.豎向布置
廠區豎向布置主要是根據工廠的生產工藝要求、運輸要求、場地排水要求以及廠區地形、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條件,確定建設場地上的高程(標高)關系,合理組織場地排水
3.運輸
可行性研究階段要通過經濟技術比較,確定廠外運輸方案和廠內運輸方案廠外運輸方案的比較因素壹般包括:運輸距離、包裝方 式、線路能力、運費、運輸工具來源、運力、運輸可靠程度、安全程度、承運公司資質等
4.廠區道路
廠區道路方案設計的內容包括道路型式、路面寬度和縱坡的確定,以及路面的選擇。設計深度需滿足總平面布置、土石方量計算和投資估算的要求。
5.綠化
應按照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規定,嚴格控制廠區綠化率用地範圍內不得建造“花園式工廠”,工廠的綠地率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範
6.總圖技術經濟指標
(1)概述
總圖技術經濟指標即廠區總平面布置的技術經濟指標,是土地預審報告中的主要內容,要求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國土資發〔2004〕232號)的規定。
該指標是對國家集約用地、節約用地及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政策的體現。指標可用於多方案比較、國內外同類工廠指標對比、企業改擴建新舊項目指標對比,可用於衡量設計方案的經濟性、合理性和技術水平。
(2)幾個重要的用地控制指標計算
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
註: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相關稅費,按萬元計。項目總用地面積按(萬㎡)計
建築系數=(建築物占地面積+構築物占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註:壹般工業項目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場地利用系數=建築系數+[(道路、廣場及人行道占地面積+鐵路占地面積+管線及管廊占地面積) ÷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註: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註:①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土地面積時,可以采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代替
② 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