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農村合作醫療可以買藥用,具體如下:
1、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卡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2、參保繳費後,醫療保險事業處(以下簡稱醫保處)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托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3、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就醫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即城鎮醫保卡使用範圍和農村醫保卡使用範圍同樣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