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狀元:這個稱謂在唐代也出現過(見《唐嫣》卷三“謝恩”)。阿清錢大昕在《十駕講壇·養兒新錄》卷十“狀元”中寫道:“狀元稱為狀元,始於唐代,至今仍是這個道理。”中唐的時候,我習慣稱自己為狀元,後來我稱自己為狀元。到了宋代,狀元起初稱為狀元,後來按照唐朝的習慣稱為狀元,第二、第三名有時也稱為狀元(《十家陽翟新錄》卷十)。直到明朝初年,朝廷才明確規定“狀元”是狀元的專名。《明史》卷七十《選二》中說:“天子親諫於朝廷,名為朝廷審,亦名為殿試。分壹次,兩次,三次。壹甲只停三人,說狀元,第二名,花探給進士和。.....冠軍、第二名、探花的名字也是由系統決定的。”
3.榜元:唐代狀元,有時也叫榜元。範蠡《鄖西會友》中《借古興邦》壹文記載,唐文宗二年(837年),禮部侍郎高塏回國朝貢,省內最佳詩人為宗室李俊。”它是基於元和的列表。《唐人筆記·玉泉子》也記載:“趙露、丁冷從榜中放出來,要向丞相進貢。當他們從名單中被釋放時,他們很容易受到影響,所以他們應該被仔細檢查。“唐代進士錄取名單用黃紙書寫、張貼,稱為‘榜帖’、‘黃榜’,稱為‘金榜’。第壹個名字“邦元”是“冠軍”的代名詞。
4.狀元(前綴):這是北宋初年第壹秀才的稱號,與榜元同義。宋制,進士最初是州府和禮部的省考兩級考試。省考第壹名“狀元”,也叫“南宮魁”。太祖開寶六年(973),增加了殿試。此後,進士中的第壹名被統稱為狀元(見《汴京遺物》卷十二《宋總目錄》)。據《孟茜筆談》卷壹,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殿試、王安石任詳官,初試、復試無壹考得第壹名,字裏行間不要以壹人為“頭”。據此,狀元主要在北宋初期被稱為“狀元”,“相頭”之名實際上是“相頭”的同義詞,但並不常用。
5.殿魁(聽魁、大魁):宋代頂級文人常見的謚號為殿魁、聽魁或大魁,這三個謚號在宋人的筆記中相當常見。如《鐵衛山叢書》、《改齋隨記》、《周萍柯譚》中稱之為典魁,趙聲《文武類》卷二中有“三元”:“解考救考者為兩元,為殿魁者為三元。”在宜顏的《燕子錄》、《中興小記》、《董祺野話》等筆記中稱“聽逵”,在《梁蠻誌》卷壹中有“聽逵入相”的條目,而在範成大的《吳君誌》卷六中,吳狀元也稱“聽逵”。據卷壹《吳城三魁》壹文記載,有人給余家看風水,說:“此地應是大魁。”我父親房子前面的土地是壹所鄉村學校。幾年後,於成為南宮魁(省府元),莫卓、賈安齋先後稱帝天下。“大奎”“奎天下”也可以簡化為“奎”。據《春竹文姬》卷二記載,唱旬前,外界盛傳汪洋為狀元。“卷子進內廷,外國第二,虧是黃忠。用壹個官員打消息,聖上說:柯棣本來以待布之民為重,即(王)外國。”
6.龍頭:這也是宋代對狀元的別稱。柳永因考進士被拒,寫了壹首抒情詩訴苦,說“在金榜上,我不小心失去了頭把交椅。”據《陸水言談錄》卷三《知人論世》壹文記載,孫和弟弟孫只是在北宋時才相繼中得狀元。孫賀是唐太宗淳化三年(992)的狀元,孫是真宗鹹平元年(998)的狀元。雖然不在同壹個朝代,相隔六年,但期間科舉考試暫停,兄弟倆在壹所聯合高中。王禹偁寫了壹首詩,送給孫鶴月:“我只愛妳家的帝華榜,我要考第壹。”《史記·列傳》卷二說:“本朝狀元有陸文穆(孟頫)、李(狄)、(曾)、宋(姚)。所以詩人有壹句話:‘四十三龍領皇朝,四人止於黃飛。’清初楚人獲頒《鑒選補集》第二卷,引用名家(王)在《老秀才詞》中的話:“三百人中第壹人,宮花斜侵二毛。丹勇獨作三千字,驚見五色雲。袍上滿是錦緞,鑲著橫金,領頭的是神仙謝。人不意外,考試遲到。自古以來,領袖老了。"
7.汕頭:據洪灝《宋墨故事》記載,晉朝年秋,“集諸路以養人於燕,言必試。每六個人拿壹個,第壹名是汕頭,也叫狀元。”(上海古籍出版社,宋元筆記小說大觀,2001,2802頁)南宋劉昌時《盧普筆記》卷七《閑補》中說:“慶婚(1205)恥,竊太常,第壹個毛子之,同期。”毛子之,原名毛,在元年以弟弟毛自居狀元,三年後降為前五名。據《壹投》載,原為唐代宏字考第壹名的稱號,宋金時偶爾用於指狀元。
8.殿元:殿試狀元,故稱殿元。這個綽號大約出現在元明時期。元末詩人楊維楨在《宮體詩》中寫道:“老太太原是女子,私喜南人上寺”(《復古詩集》卷四)。阿明王世貞在《廬山堂別集》卷三《兗州大事》中寫道:“上公(艡艡)以為醜省與寺元。”
9.夔元:這個稱號在明代也可以找到,但根據《別山堂別記》卷五《三考中夔元》壹文,取得鄉試和將要參加考試的前五名,以及殿試的前三名,都可以稱為夔元,而不僅僅是狀元的別稱。
10.定遠:殿試壹甲前三名為狀元、狀元、譚華,合稱“三定甲”。狀元居丁家之首,故稱定遠。這個稱謂出現在明清時期。見王世貞《聚義書》卷十。明末倪的《倪文珍奏蜀》卷二,載有“丁來聘”之人。查《明史》卷七十,崇禎四年,王來品開始在殿試中做武學,就是這個門派裏的頂尖武學。
11.殿文:這是明清狀元的別稱。唐朝的狀元並不是特別受重視,他的排名和壹般的狀元沒什麽區別。宋代狀元的地位逐漸提高,但最初的任命大多是由巴平州政府推官、傳判詞或簽判詞的軍隊。到了元代,狀元開始將編修的職位授予劉頻的中央官員集賢院或翰林院。從明代開始,狀元起始官為翰林院纂修成為慣例,壹直到清末都是如此,而翰林的纂修基本上成了狀元的專屬,於是就有了“典傳”的稱號。宋人文集、筆記中也有“典傳”之名,但那是典傳、祐文典傳的簡稱,並不是狀元的別名。阿清陳啟元在《永賢齋筆記》中寫道:“歷代官制不同,但偶爾也不同。我被任命到翰林院,為壹切登頂者寫書,故稱‘殿筆’。”
12.春元:在明代,狀元有時被稱為“春元”。黃羽《雙槐年譜》卷九《孟瑞堂》中,狀元王華(王陽明之父)幼年迎牛,地方官坐轎子傳至王家。雨凝解釋他的夢說:“牛是壹元大俠;春也是初試,夫當狀元也叫春園。”但據筆者看來,明代人文薈萃的“春園”有時似乎指的是龔升或舉人,有待進壹步考證。
13.第壹人稱和:這是宋代狀元的稱謂,在宋人的筆記中經常見到。歐陽修《歸田錄》說:“唐太宗親秀才時,賜進士第壹人。”曾鞏《隆平集》卷二:“大中祥符八年,蔡奇為殿試第壹人。”沈括《孟茜筆談》卷二十三:“張是第壹秀才和。”《明史·唐龍傳》記載,其子唐如玄,附嚴嵩,“得第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