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區內重點工業企業開復工采購疫情防控物資,由區防疫指揮部後勤保障組給予協調幫助。
2、將區重大基礎設施、重點民生項目及市、區重點工程項目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全區統籌保供範圍。
二、優化服務
3、安排駐企聯絡員開展“壹對壹”蹲點幫扶,實行“壹企壹策”,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協調解決企業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
4、充分利用在線審批管理系統、提供電子材料和實行“容缺後補”等方式辦理相關事項,除特殊情況外,確有需要提交紙質材料的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材料原件。
三、投產獎勵
5、對2020年壹季度新入規入統的生產性工業企業,在原有獎勵政策基礎上額外給予15萬元壹次性獎勵,2020年二季度新入規入統的生產性工業企業,在原有獎勵政策基礎上額外給予10萬元壹次性獎勵。
6、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在執行《關於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幹政策措施》政策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壹次性獎勵。
四、金融紓困
7、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促進作用,加速過橋基金運作效率,提升為企業過橋能力,重點支持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有效緩解企業在“還舊續貸”時發生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問題。
8、利用各合作銀行“小微信貸通”“創業信貸通”新增業務審批權下放契機,加大政策性貸款支持企業的力度。
9、加大財園信貸通政策支持力度,除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企業外,對其他財園信貸通新增及續貸企業的貸款利率,按壹年期LPR上浮不超過30%降低為不超過25%執行;2020年2月至5月底,可對經營正常的企業進行無還本續貸;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6個月。
10、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予以展期,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由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優先給予支持。
五、稅收獎勵
11、因疫情原因導致重大損失,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減免壹年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減免租金
12、對租用區屬國有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和非國有企業免收3個月的房租,已減免房租的企業不重復享受政策。
13、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
七、穩崗就業
14、密切關註開復工企業用工需求,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平臺作用,大力開展網上招聘,第壹時間發布就業信息、企業開復工信息,引導全區返鄉務工滯留區內人員就地就業。
15、支持園區工業企業通過網絡宣傳用工信息,每委托壹家網絡中介機構宣傳用工信息,按合同費用的6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補貼總計不超過5000元。
16、支持園區企業自主招聘吸引返鄉人員就地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園區工業企業,按當年新招員工人數給予500元/人的招工補貼。
17、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等資金的企業、個人,可延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辦。
八、支持外資外貿企業
18、重大外資項目註冊獎勵,2020年新註冊外資企業合同外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且實現註冊額15%以上進資用於投資建設的,獎勵20萬元人民幣,合同外資額每增加500萬美元用於投資建設的,獎勵10萬元人民幣,當年單個項目累計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19、縮短政策兌現期限,每半年兌現《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實施意見》政策,讓企業享受高效便捷的政策紅利,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外貿企業發展。
20、鼓勵進口疫情防控保障物資,對企業通過正規渠道進口防護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測溫儀、病毒檢測用品、消殺用品、藥品及急需的醫療器械等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自用部分給予繳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