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省內外頻繁發生地方性疫情,形勢十分嚴峻。為進壹步加強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發生和蔓延,現就相關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壹是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電影院等公共文化旅遊場所嚴格執行“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接待遊客人數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暫停聚集性室內演出。
二、旅遊景區、公園等遊客接待量不超過最大承載量50%的區域,暫停大型公眾聚集活動。
三、宗教場所和民間信仰場所接待人數未超過核定人數50%的,暫停宗教活動集會。
四、嚴格落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的防控措施。加密區域內各級大中小學核酸檢測頻次,嚴格落實校園各項防控措施,加強校園準入管理和師生健康監測。校外培訓機構、托育機構將停止線下培訓活動。越南高校要按照省裏統壹安排,做好校園人事管理工作。
五、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看守所等特殊場所實行封閉管理,停止探視活動。
六、嚴格執行事前審批制度。疫情防控責任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和“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嚴格執行防疫預案,按照50%限流限座的要求,家庭聚會人數不超過10人。清明期間暫停組織公祭等群眾性活動,倡導群眾不跨省市祭祀,鼓勵雲祭。
七、餐廳、酒樓的人數不超過容量的50%,每隔壹個座位,鼓勵顧客帶走消費。企事業單位食堂實行錯峰制或分散就餐。
八、上述各類場所及農貿市場、賓館、飯店、服務大廳、殯儀館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做好人員“健康碼+旅行碼”檢查、體溫測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健康碼和旅行碼異常人員進入,從市外返回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
九、網吧、酒吧、足浴店、棋牌室、桌遊室、KTV、洗浴場所等停業場所。
十、暫停舉辦大型會議、論壇、展覽促銷、體育賽事、廟會、展銷會、民俗風情等集會活動。
十壹、零售藥店禁止銷售解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在新冠肺炎,私人醫院、村衛生室、門診部、個體診所、衛生站和醫務室不允許治療有“十大癥狀”的病人。
十二、嚴格交通管理。鐵路、公路客運站等交通站點要加強客流疏導,避免人員聚集,認真落實測溫、戴口罩、驗碼、通風、消毒等要求。嚴格降考碼、戴口罩、出租車通風消毒等措施。
十三、嚴格做好異地歸國人員的管理工作。所有從城市返回的農民工,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明,在1日和到達第4天主動到意願檢查站進行1核酸檢測。在第二次核酸結果為陰性之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參加聚會互動、進入人員密集場所等。,並在旅途中經常佩戴口罩。抵達越南前或抵達後立即向當地社區和單位報告,積極配合信息登記和健康監測。
上述限制性措施自即日起實施,並將根據疫情風險評估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請廣大市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不聚集、使用公筷等良好衛生習慣,積極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降低感染和發病風險。如有發熱、幹咳、咽痛等癥狀,及時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如實登記報告本通知規定的有關事項,不信謠,不傳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越城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