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聲汙染:10萬元罰得妳“閉嘴”
幾乎每個市民都有這樣的體驗:剛剛坐進課堂,附近土地上壹陣打樁機的轟鳴不期而至,讓人不勝煩擾;星期天吧想睡個懶覺卻不料樓上裝潢的電鉆聲打破寂靜逼得人不得不早早起床……噪聲汙染,已成為現代都市中最不文明的“罪惡”之壹。為治理它,上至政府,下至百姓,無不絞盡了腦汁,但往往收效不大。
有人歸咎於,癥結在無法可依。但這壹現狀即將得到改觀。
由江蘇省環保廳起草並向省政府報送的《江蘇省城鎮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送審稿)》昨起開始公示,這是江蘇首次為防治城市環境噪聲汙染立法,以往江蘇各市自行制訂的噪音防治規定將有“總指揮”。噪音汙染以往“小罰罰”———最高僅3萬,難起震懾作用的狀況,將大有改觀。因為噪音汙染今後最高可能會被罰10萬元。
遇到噪音,該向哪個部門投訴有明規
噪聲危害人類健康,是誘發現代病的壹個原因。說噪聲是人類健康、城市文明的殺手,的確不是危言聳聽。
“老百姓遇到噪音,就打‘12369’環保投訴電話,但是好多噪音其實我們並沒有管理權限。”南京市環境監察支隊的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訴苦說。據悉,以往城市噪音汙染管理權限不明確,成了江蘇噪音防治不力的重要原因之壹。《條例》送審稿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細分管理部門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對本轄區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統壹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以及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噪聲的汙染防治工作;公安、交通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機動車、船舶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建設、規劃、城市管理、工商、文化等部門協助做好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
《條例》同時規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噪聲環境質量和重點噪聲汙染源進行定期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向公眾公布;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在銷售房產前向購房者公布住宅區的環境噪聲汙染情況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罰款最高達十萬,力度加大三倍多
“南京市環境監察支隊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南京噪音汙染罰款最高僅3萬,由於罰款數額低,根本難起震懾作用,還有些大型施工企業對這種“小罰罰”根本不“感冒”———為了趕工期,繼續夜間施工擾民。據悉,全省其它省轄市對噪音的罰款力度,有的還更低。
對此,《條例》送審稿對噪聲汙染企業作了強制性防治規定。規定: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或者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糾紛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與周邊有利害關系的公眾進行協商,並征得其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違反規定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城市市區範圍內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工業企業、生產設施、設備排放噪聲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已治理或者經治理仍不能達到標準要求的,或者公眾有環境噪聲汙染糾紛的,應當限期搬遷或者停業、關閉。
裝修房子首次有了時間規定
鄰居家“敲敲打打”搞裝潢,吵得睡不著覺,礙於面子卻難以啟齒,這種事情相信讓很多百姓都煩惱透頂。《條例》對多種生活噪音汙染,作出了非常細致的防治規範。在送審《條例》中首次規定:在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繕等,白天12:00至14:00、夜間18:00至次日淩晨6:00期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作業。
卡拉OK,跳DISCO等家庭娛樂活動產生的噪音以往只能打“120”請警方來協調處理,今後過分娛樂產生噪音將要“樂極生悲”了——《條例》中要求:居民在使用音響等家用電器、樂器,舉辦家庭娛樂活動,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對相鄰方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禁止在白天12:00至14:00、夜間22:00至次日淩晨6:00期間使用家庭影院系統等大功率的音響設備。夜間22:00以後,應當降低電視等電器的音量。這些生活噪音由公安部門監督管理,違反了以上規定的,公安機關必須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摩托車夜進小區要推行
“條例”還要求,機動車輛進入住宅區範圍內或者經過位於住宅區及其附近區域的道路的,應當限速行駛,防止噪聲、振動等環境汙染影響居民生活;摩托車夜間22:00至次日淩晨6:00期間出入小區的,應當熄火推行。住宅樓內地下車庫相鄰上層為居民住宅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建造地下車庫時采取隔聲、防震措施。違反規定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
在住宅區內及其附近街道、廣場、公園等區域進行體育鍛煉、娛樂活動,使用音響器材所產生的環境噪聲不得超過相應的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夜間22:00至次日淩晨6:00期間,禁止在住宅區及其附近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沒收產生噪聲汙染的設備。
高音喇叭促銷將被叫停
夜間施工噪聲汙染也是人們關註的焦點之壹。《條例》規定:城鎮建成區範圍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日期十五日前采取聽證會、座談會等形式征求周圍公眾和單位的意見,並在施工日期七日前報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日期二日前將有關情況向附近居民公告。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連續施工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不得為了工程進度而夜間施工。違反以上規定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送審稿中還提出,商業活動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攬業務,促銷演出活動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而新建公路、城市高架橋、高速公路、輕軌道路、地鐵等交通工程項目應當避免通過居民集中區,有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隔音屏、立體綠化等控制環境噪聲汙染的措施。記者發現南京地鐵已經采取艦艇隔音屏來減輕沿線噪音。
據悉,《江蘇省城鎮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這壹江蘇省首次為防治城市環境噪聲汙染所立之法,將盡快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B 光汙染:像查“蘇丹紅”壹樣查它
“今後在南京市長大的小學生,也許根本都無法想像天空原來有那麽多的星星。”本報去年10月份關於南京市紫金山天文臺因受光汙染,而將部分設施搬遷的報道曾引起不少讀者***鳴。如今,紫金山天文臺受光汙染“侵襲”,觀測站的夜間觀測已幾乎全部荒廢。事實上,不僅僅是天文觀察臺由於南京城內夜晚的強光,而患上了“白內障”,光汙染就已經在無孔不入地入侵了老百姓的生活。調查顯示,江蘇不少建築群存在用光過度、不節能、光汙染超標,部分樓宇互相比拼亮度,耗能巨大,去年盛夏高溫季節,南京等地景觀燈還曾被迫關閉。城市如何防止過度亮化帶來的“光汙染”?
近日,在江蘇省中醫院召開的“城市亮化與光汙染”座談會上,江蘇省壹些知名光電學、眼科學、城市環保等多方專家們首次聚首就“光汙染”問題,提出了各自的觀點。有專家指出,光汙染雖不像水、空氣、食品汙染那樣對人體構成現實威脅,但潛在危害不容小覷。要像查“蘇丹紅”壹樣查處“光汙染”。
全城都亮不如幾個“點亮”
“巴黎的埃菲爾鐵塔在夜間光芒四射,而離它不遠的塞納河卻是幽暗的。”在這次座談會上,江蘇省光電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南京東南大學光電子學教授胡正榮說,現在國外的許多大城市早已不搞“亮化工程”了,他們只有壹些夜景照明,但也是有選擇的。
胡教授說,即使在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等著名的夜生活城市,也正在逐步控制夜間的照明,因為光汙染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所以,他建議,壹個城市全亮不如幾個點亮,但“點亮”,也要亮得有依據,以人居是否適宜和與城市文化是否合拍為前提。如意大利人對羅馬夜晚“暗”的解釋是:“這個擁有輝煌歷史的城市,不需要再用人工來增光。”日本銀座是世界有名的商業街,但也不是五彩繽紛和光彩奪目的,而是較為暗淡,這是他們有意消除壹種浮華和煩躁的燈紅酒綠,給購物者壹種樸實無華的“回家”感受。所以,我們的壹些城市繁華商業街不壹定非要搞成“燈光隧道”,這樣會使購物者有壹種站在舞臺上的不自在。商業街的夜間照明千萬不能太誇張,要適度與和諧才好。
對不當“亮化工程”說“不”
江蘇省光子生物醫學及工程學會副主任、省中醫院眼科教授王育良說,光汙染對人體和環境的影響在短期內不易被覺察,但長期隱伏的危害很大。國際上壹般將光汙染分成3類,即白亮汙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汙染。彩光汙染是指舞廳等安裝的黑光燈、旋轉燈、熒光燈以及閃爍的彩色光源所構成的光汙染。彩色光源讓人眼花繚亂,不僅對眼睛不利,而且幹擾大腦中樞神經,使人感到頭暈目眩,出現惡心、嘔吐和失眠等癥狀。
記者昨日了解到,江蘇省建設廳為了規劃城市的適度照明工程建設、有效治理城市的光汙染,已在全國率先啟動了城市照明建設規劃。該規劃對城市亮化,如住宅小區亮點是多少,旅遊景點如何亮化,城市商業中心又應該如何亮化等等,都制定了明確的說法。對過度采用五光十色的閃爍燈、過多過濫設置燈箱廣告的做法等等,則堅決說“不”。江蘇省建設廳有關人士舉例說,如果有壹個主題比較嚴肅的景點,在實施“亮化工程”時,采用的燈光是五顏六色的,反而不符合景點的“身份”。另外,現在城市燈箱廣告出現壹種過多、過濫、品位不高的現象,壹些機關、高校密集的地方也成了燈箱廣告的“重災區”,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形象,會產生嚴重的視覺汙染。
記者了解到,省環保廳制定的《江蘇省服務業環境管理辦法》之中,目前正由省政府審定,即將出臺實施。該“辦法”,對商業和公***場所的光汙染等將加以約束規範。此前,江蘇省建設廳出臺並已實施的《江蘇省城市容貌標準》,已對城市商業場所的經營活動控制光汙染提出了壹定的推薦性質的要求。而該廳正在制定的“綠色建築”中的相關節能要求,也有可能會對玻璃幕墻等光汙染源的建設提出壹定的要求。
C 水汙染:妳若“排毒”先給妳“斷奶”
85歲的中科院院士施雅風認為:“要是太湖流域的百姓真的能在10年內喝上幹凈水,是壹件了不起的大事。”因為水汙染嚴重,居住在洪澤湖船上的江蘇省泗洪縣漁民嚴鳳霞壹家常年買礦泉水飲用,“守著淮河買水喝”在淮河沿線竟已司空見慣。
昨日,江蘇省環保廳召開全省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情況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江蘇省太湖、淮河流域“十五”期間水汙染防治情況,在進出太湖的20個控制斷面的水質達標率僅為55%,而作為南水北調東線源頭的淮河流域雖較好,但45個河流斷面中也仍有31%的斷面水質尚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會議透露,下壹步治水要下猛藥了。
進出太湖河流壹半水質不達標
3月19日中午,世界水日前夕,本報壹位記者曾跟隨中科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的胡耀輝副研究員乘船來到太湖梅梁湖小灣裏。這裏是無錫的兩個主要飲用水源地之壹,目前全市有壹半的飲用水是從這裏上岸的。
“Ⅴ類水。”記者對小灣水質的提問話音未落,胡耀輝不假思索地回答,按照國家標準,飲用水源至少要達到Ⅲ類水才勉強合格,Ⅳ類、Ⅴ類都屬於不合格飲用水源,劣Ⅴ類則形同廢水。
以往曾被靠湖吃湖的無錫百姓美譽為“明珠”的太湖,如今卻有些讓人驚心。昨日省環保廳的通報指出,2004年國家考核江蘇省太湖流域水質的斷面中,主要出入湖河流的20個控制斷面的水質達標率僅為55%,主要是受氨氮汙染物的影響。而在主要交界河流45個行政交界斷面中,有28個斷面不達標,主要是總磷、氨氮指標超標。太湖流域四市考核斷面水質達標情況由高到低排序為:鎮江、常州、無錫、蘇州。
省環保廳相關人士昨日告訴記者,太湖治理工程“路漫漫”,眼下急需要開工建設7座城鎮汙水處理廠,分別為無錫4座、常州3座,另外還有1項是蘇州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置中心。那麽靠這些工程就能讓“太湖美”再度唱響嗎?省環保廳有關人士給記者算了壹筆賬:由於部分已建成的汙水處理廠管網配套率較低,目前淮河流域城市生活汙水收集率不足40%,太湖流域不足50%。建成的汙水處理廠不能充分發揮設施的環境效益,還有就是生態工程進展緩慢,有2項生態工程未開工,小溪港、直湖港、烏溪港、武進港等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濕地建設還沒有方案,梅梁湖清淤僅在1平方公裏範圍內進行,清淤量離“十五”計劃要求差距很大。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全省汙水處理收費政策未全面落實,多數縣級市未調整到1.10元/噸至1.15元/噸標準。
省環保廳的專家介紹說,淮河與太湖的“病情”非常相似。
地方治汙不積極,省有關支持資金壹律暫停
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記者還聽到這樣壹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今年底江蘇對那些規模小、汙染大的“制毒廠”壹律叫停。今後對那些依舊違規“排毒”的地區將實行多項“制裁”,包括采取暫停審批水汙染物增排項目、暫停幫助安排國家支持項目、暫停安排省有關支持資金等措施。
今年是完成國家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十五”計劃的最後壹年,也是實現今後壹個階段太湖、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目標的承啟之年。為此,江蘇省環保廳專家還提出,在2005年年底前,關閉石灰法制漿生產線、年制漿能力3.4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年生產能力2萬噸以下黃板紙企業、年生產能力1萬噸以下廢紙造紙企業、年生產能力1萬噸以下酒精和澱粉生產線;加強農村面源汙染治理,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水汙染嚴重地區,禁止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其次要進壹步建立完善區域流域區域汙染防治機制。認真落實汙水處理收費政策,同時加強對自備水源用戶汙水處理費的征收工作;研究制定垃圾收費管理辦法,今年年底前,尚未開征城市垃圾處理費的市、縣要盡快予以開征;積極推進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化,切實加強汙水和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確保足額征收、專款專用;實行排汙總量控制和排汙許可證制度,嚴格控制排汙總量,力爭到今年年底交出壹份滿意的太湖、淮河流域治汙攻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