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其不屬於禁止出境物品。
我國禁止出境物品有列入禁止進境範圍的所有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禁止進境物品有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等。
擴展資料:
對於毒品的規定:
(1)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冰毒、可卡因,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禁止進出境。
(2)對國家立法管制的麻醉品和精神藥品進出口,海關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2號)實施管理,國家對麻醉藥品、
精神藥品的進(出)口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制度,海關壹律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或精神藥品進(出)口準許證辦理進出口手續。
(3)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攜帶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進出境的,由海關根據自用、合理的原則放行。
(4)醫務人員為了醫療需要攜帶少量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進出境的,應當持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證明。海關憑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證明放行。
百度百科-禁限物品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