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記敘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用的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的敘述和交代。它在文章寫作中應用廣泛。
2、議論是作者對某壹議論對象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其作用是使文章觀點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
議論是壹種評論,是說理的表現形式。壹個完整的論點或段落通常由三個要素構成:論點、論據和論證。論證分為 "立論 "和 "駁論 "兩類。論點稱為 "證明 "文章,駁論稱為 "反駁 "文章。在議論文的說理中,論證是壹種主要的寫作方法,它要求論點明確,論證成分多,論證周密。
3、描寫是用豐富多彩的、立體的、生動形象的文字語言來表現對象的狀態,生動、具體的描繪,給人以栩栩如生、身臨其境的感覺。它是壹種 "形神兼備 "的表達方法,是寫人、敘事、寫景的主要方法之壹。
4、抒情是內心情感的直接或間接表達。"情動於中而形於言"。抒情是打動讀者、感染讀者的重要手段。抒情,是抒情詩、抒情散文的主要表現形式;在記敘文作品中,它常與記敘、描寫、議論等結合應用。
在議論文中,作者壹般很少抒發感情,而是通過對某壹觀點的論證,體現作者愛憎分明的感情。
5、說明文是用簡練的文字,對事物的形狀、性質、特點、成因、關系、功用等進行說明的表達方式。方法:舉例、列數字、作比較、分類、打比方、下定義、作詮釋、傳真、引用、圖表等。
第二,記敘、議論、抒情、描寫的表達方式。考查的重點是抒情和描寫。
抒情可分為直接抒情、間接抒情(情景交融、情景交融、物我交融);
描寫可分為動靜結合、靜動結合、以景抒情、以景傷情、以景悲情、以景樂情、明暗對比、粗線條勾勒和工筆描繪;
說明順序如下:所見、所聞、所感、所感、所聽、所見、所見、所嘗、所觸的變化;遠景、近景、上下景;虛實結合等。
表現手法有渲染、烘托、映襯、對仗、擬人、虛實結合、正反結合、情理結合、欲抑先揚、欲揚先抑、鋪墊、影射、幽默、象征、聯想、想象等。
常用的修辭手法有比喻、反語、升格、借代、擬人、對偶、誇張、散文、反問、設問、襯托、反復、反問、委婉、互文、修辭、運用、疊詞等。
描寫的分類
1、感官描寫: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
2、人物描寫:肖像描寫、心理描寫、語言描寫、動作描寫、神態描寫、細節描寫。
3、環境描寫分為:自然環境描寫、社會環境描寫。
4、描寫的角度:正面描寫、側面描寫。
5、白描,工筆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