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醫學術語,或者容易與藥物混淆的術語,不宣傳療效。
2.禁止宣傳改善和增強性功能的作用。
3.廣告必須附有清晰統壹的天藍色標識,報刊印刷廣告中的保健食品標識直徑不得小於1 cm。
4.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抽檢不合格的,暫停其轄區內的廣告發布,待原抽檢部門或上級部門再次抽檢合格後,方可繼續發布。
5.印刷品廣告應當以工商部門批準的內容發布,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增加廣告內容,並標明印刷品批準文號。
6.保健食品已啟動備案模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壹)》和《保健食品允許的保健功能目錄(壹)》,於2016 16年2月27日發布[3]。
辨認法
1.第壹招:識別正規進口保健食品,包括“小藍帽[4]”和“石國靳鑒XX”等保健食品的批號。
2.第二招:國家有明文規定,正規進口的保健食品要有規範的中外文對照標簽,中文字體必須大於外文字體。
3.第三招:必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有效健康證明,並加貼防偽標識。
4.第四招:產地明確。根據規定,產品應當標明產品原產國家或者地區以及在中國依法註冊的代理商名稱和地址。人們可以用中文和英文來檢查它是否有標記。
5.第五招:具備基本要素。正規進口保健品還必須有商標、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國產保健品的標準要求。
相關規定
2065 438+08 18 2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的公告,明確規定保健食品經營者利用電話營銷、宣傳保健食品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具有預防或者治療疾病的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消費者的名義證明產品功效;不得編造保健食品的生產者、生產者和推薦單位的信息。[5]
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6]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保健食品標識警示用語指南》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