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藥品是生活中常備的藥物,不過在經營生產時作為生產企業就需要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這點大家也是知道的,對於企業來說生產許可證的獲得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此時就要依法辦理該證的申辦手續,那麽在申辦流程上有著什麽樣的規定呢?下面 網 為大家進行詳細介紹。 壹、 棗莊 市藥品生產許可證申辦流程是什麽 1、受理,對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補齊補正或不予受理。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受理 2、審查,對受理、現場檢查的審查內容和審評過程進行初審,形成初審審查意見 3、審核,對審查人員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形成許可決定建議 4、許可決定,作出許可決定 二、 棗莊市 藥品生產許可證申辦辦理的法律依據 1、《藥品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國家對疫苗生產實行嚴格準入制度。從事疫苗生產活動,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 第四十壹條:從事藥品生產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藥品。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生產範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2、《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申辦人應當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八條規定的開辦條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發給《藥品生產許可證》 3、《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第三條:從事藥品生產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依法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嚴格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確保生產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大家需要通過上述的流程完成申辦手續才能依法獲得生產許可證,對於藥品生產企業來說是很重要的證件,如果沒有生產許可證是不能依法生產的,可以看出生產許可證的重要性,壹旦需要辦理時大家可以參考上述的相關辦理流程才能獲得。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到網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