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如下:
1,醫保卡報銷僅限於因疾病和部分意外事故在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以上醫療費用。報銷公式為:(總費用-門檻費用-自費費用-費用超支)(75+年齡0.2)%。壹般情況下,實際報銷比例從20%到60%不等。自費藥不報銷,乙類藥品80%報銷,床位費有限,部分檢查費、醫藥費按規定不能報銷;
2.醫保卡報銷金額為當地社會人員平均工資的4倍(1年累計值);
3.醫保卡裏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支付門診和急診費用,但不屬於報銷範疇,因為醫保卡裏的錢是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
4、大病保險報銷參保人員患大病,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符合本市醫療保險個人自負規定的,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由大病保險基金報銷50%。
綜上所述,自費,如果用戶報銷的項目在醫保報銷範圍內,是可以報銷的。屆時,用戶可攜帶診斷證明、繳費發票、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到所在地區的醫保服務窗口進行報銷。如果用戶報銷的項目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如服務項目、治療設備、醫用材料等,用戶不能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