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兒童。在壹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報銷比例為65%,二級醫院為60%,三級醫院為55%。
70歲以上老年人。在壹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65%,二級醫院為60%,三級醫院為50%。
其他城鎮居民。在壹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60%,二級醫院為55%,三級醫院為50%。
此外,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村衛生室)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甲類藥品和診療項目按60%報銷,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按50%報銷。
城鄉居民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如下:
1.普通門診就醫發生的藥費、三大常規、生化檢查等醫藥費用。
2.中醫門診就醫發生的中成藥、中藥飲片等醫藥費用。
3.X光片、心電圖等7種特殊檢查費用:X光片檢查、數字化攝影(DR、CR)、黑白B超常規檢查、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淺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顱內多普勒血流圖(TCD)、常規心電圖檢查。
4.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慢性支氣管炎等30種門診特殊慢性病醫藥費用 。
5.患有高血壓、糖尿病,但尚未確定為門診特殊慢性病的“兩病”患者門診降血壓或降血糖的藥物費用。
6.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的壹般診療服務費。
7.針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傳統中醫治療項目。
8.經市政府批準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其他費用。
綜上所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分為學生兒童、年滿70歲以上的老人、其他這三個類別來分別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