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壹發藥,統壹復查,確診的住院治療,較重的到社會傳染病防治所檢查確診。
2、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監外執行,經批準後可以不出獄。
3、未批準保外就醫的,家屬不得帶被判刑人到醫院檢查或住院治療。
4、肺結核病人被判兩年可以申請保外就醫,肺結核是屬於保外就醫的病種之壹。
5、被判處實刑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到監獄服刑,但如果患有肺結核並伴有空洞和反復咯血。
6、肺結核合並多臟器並發癥、嚴重傳染病、精神病等嚴重疾病的,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二、藥品發放
1.對患有肺結核病的服刑人員統壹發放藥品,並進行復查,確診者住院治療,病情較重者到社會傳染病防治所檢查診斷。符合條件者可申請保外就醫,經批準後可出獄。如果沒有獲得保外就醫的批準,家屬不能帶犯人去醫院檢查或住院。
2、對患有肺結核病的服刑人員,統壹發藥,統壹復查,確診的住院治療,病情較重的到社會傳染病防治所檢查確診。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出獄,經批準後可以不出獄。如果沒有獲得保外就醫的批準,家屬不能帶犯人去醫院檢查或住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判處暫予監外執行:
(壹)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具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罪犯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出具證明文件。
交付執行前,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交付執行後,由監獄、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