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違反藥品管理規定的行為,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會被處罰: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二條 之壹 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壹,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 (二)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 (三)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二條 之壹 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壹,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 (二)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 (三)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