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廢液的定義
1、過期的藥品。實驗廢棄的高濃度溶液、建立減量線的標準溶液及配置不當的溶液。
2、在線自動監測儀器使用過程當中排除的廢棄化學藥液。
二、化驗室廢液處理:
1、目的:為防止試驗室的藥液汙染擴散。
2、適用範圍:生產、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
3、責任與監督:化驗操作人員執行管理制度,調度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三、化驗室處理廢液的壹般原則
1、在證明廢液溶液濃度已相當小而又安全時,可以排放到排水溝中;
2、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儲存,處置;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將危險物分離,而只棄去安全部分;
4、無論液體或固體,凡能安全燃燒的則燃燒,但數量不宜太大,燃燒時切勿殘留有害氣體或殘余物,如不能焚燒時,要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壹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廚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後排除,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後才能排放。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
四、廢液的處理分類如下:
1、化學廢液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容器標簽必須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壹般廢液可通過酸堿中和。混凝沈澱、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後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
2、綜合廢液
用酸、堿調節廢液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30min,然後用堿調節PH為9左右,繼續攪拌10min,加入硫酸鋁或堿式氧化鋁混凝劑、進行混凝沈澱,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沈澱於廢渣方式處理。
五、化驗室廢液的具體處理
1、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堿中和,調節PH值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
2、對於劇毒溶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堿、鹽水溶液用後可均倒入酸、堿、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水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沈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廢液處理時應註意事項:、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有毒氣體以及發熱、爆炸等危險,因此,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後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藥品,必須邊觀察邊操作。
2、最好先將廢液分別處理,如果是貯存後壹並處理時,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原則上要將可以統壹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後進行處理。
3、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收集的廢液的成分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並置於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其要十分註意。
4、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之類爆炸性物質的溶液,要謹慎絲的操作,並應盡快處理。
七、廢液處理時之安全措施
1、處理化學廢液時,必須戴上防濺眼罩、手套和實驗外衣。
2、應在抽氣規內傾倒會釋出煙和蒸汽的廢液。
3、為防止散逸出煙和蒸汽,每次傾倒廢物之後應蓋緊容器。
4、在特殊情況下於抽氣櫃處理化學廢液時,處理者必須戴上具適當濾毒罐
的防毒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