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行李規定下列行李物品不準帶入車廂:槍支類、子彈類(含主要部件)、爆炸物類、刀具類、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危及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以及限制攜帶的部分物品。
高速鐵路,簡稱高鐵,是指為保證列車高速安全運行而采用高水平設計標準的鐵路系統。它的概念不僅限於鐵軌,更不限於列車。高鐵不能攜帶以下物品:
1、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部件):手槍、步槍、沖鋒槍、機關槍、防暴槍等。
2、爆炸物類: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霧彈、照明彈、催淚彈、毒氣彈、手榴彈、手雷等。
3、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三棱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和雙刃刀具。
4、易燃易爆物質: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等。
5、劇毒、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品:氰化物、砷、硒粉、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6、危及列車運行安全或公眾**** 健康的物品: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品、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可移動物品(導盲犬除外)等。
7、以下物品限帶: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毫升;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不超過120毫升;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高速鐵路,即按照高標準等級設計、列車可以高速運行的鐵路系統。世界上第壹條正式的高速鐵路系統是日本的東海道新幹線,它於1964年開通,溝通了東京、名古屋和大阪三大都市圈,促進了日本的高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