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該證時,需要提交相關的文件材料。具體包括:許可申請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等等。而且,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辦理條件:
1、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藥店兼營。
2、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小餐飲、飲品店、糕點店。
3、單位食堂包括: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養老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辦
理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辦理需提交原件)。
4、從業人員需提交《廣東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復印件。
5、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健康證原件、復印件
(3)《食品安全管理員證書》原件、復印件或培訓機構開具的培訓證明。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