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供銷社應急重點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控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社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濰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2年8月12日
濰坊市供銷社應急供應重點企業
識別與運行監控管理辦法(試行)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在緊急情況下,重點企業必須服從政府和供銷社的統壹指揮和調度,保證生活和生產物資的應急加工和銷售,保持必要的物資庫存,搞好物資供應和配送,確保貨源充足、質量優良、價格穩定。
第二條市重點應急供應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控應當公開、公平、公正,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引入競爭淘汰機制,發揮市場監督管理作用。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申報或批準為市應急供應重點龍頭企業的企業。
第二章申報與確認
第四條市應急供需重點企業的認定實行考核制,原則上每兩年進行壹次,由市、縣兩級供銷社共同組織實施。在市級應急供需重點企業認定和監測過程中,由審計、財務人員組成評估小組,負責對各縣市區推薦的企業進行評估,並對已認定的市級應急供需重點企業進行監測評價。
第五條申請市應急供應的重點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必須是依法設立,以農產品、日用品、農資的生產、加工、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企業應為市內系統供銷社出資的企業,開辦合作社企業,承認供銷社章程,接受供銷社的指導,在本地區農產品、日用品、農資流通網絡體系中處於優勢地位。
3.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壹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在縣域流通領域具有引領作用。
4.企業應誠信守法經營,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社會保險,按月足額折舊,無涉稅違法行為。
5.企業有穩定的進貨渠道和庫存能力,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有自營物流配送團隊或穩定的物流配送合作單位;近兩年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6.企業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低於60%;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六條申報企業應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介紹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采用的產業經營模式、經營類別、倉儲配送能力、年度經營情況、安全生產等。,1500字以內)。
2 .加蓋企業公章的市級應急保障重點企業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
4.企業最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
5.企業近兩年納稅申報表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
6.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以上材料,須提供證書原件,留存材料為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公章。
第七條市級應急供應重點企業申報和認定程序:
1.企業應用。申報企業向當地縣級供銷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填寫相關材料。
2.縣審計。縣級供銷部門應當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範性進行審查。
3.列表驗證。市供銷部門征求評審小組的意見,並報市供銷合作社黨組研究,公示無異議後以正式文件下發。
第八條經認定並公布的市重點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加大對應急供應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市級以上先進榮譽,優先給予相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