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壹、、孕產婦急危重癥管理、監護制度
1、凡遇急危重癥病人,產科搶救小組成員,主管醫生、主治醫生,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由科主任統壹指揮組織進行緊張有序的搶救。並報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組組長。
2、護士長帶領有關護士,密切配合醫生進行搶救,準備好壹切搶救藥品及器械。
3、由壹名護士專人嚴密觀察患者生命體征及各種監護數據變化,準確記錄,隨時向有關醫生報告,及時處理。
4、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負責詳細隨時記錄病情變化,開出醫囑及有關項目檢查。
5、嚴格執行醫囑,精心做好各項護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搶救室安靜、整潔。
7、醫生、護士認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記錄外,還須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產婦轉運急救制度
1、具備各種難產診療技術、產科及新生兒危重癥的搶救、麻醉等技術和相應設備以及急救藥品,而且急救物品隨時處於功能狀態。
2、向全社會公布急救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免費接診孕產婦。接電話後5分鐘內出車,危重孕產婦到達醫院後5分鐘內處置。
3、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應動員社區力量來解決轉診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時壹面用人力轉運產婦,同時由醫院派出救護車,兩種方法相結合,盡量縮短轉運時間。
4、轉診、接診的醫務人員在轉運途中進行院前急救。並根據病情需要,保持與醫院聯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搶救準備工作。
3、轉診過程的要求:醫院如遇有特別危重或合並嚴重並發癥的孕產婦,本院在技術或設備上確有困難的應及時上轉。對下級醫院轉入的 病人必須認真接待,並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及時反饋。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醫生在孕早期建卡時,應詳細詢問病史及分娩史,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高危因素。按高危評分標準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登記及高危標記,並進行高危妊娠的專冊記錄,實行專案管理,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嚴密追綜隨訪。
2、嚴格執行高危門診診療常規,對疑難危重病人處理有困難時,應及時主動請上級醫師會診。
3、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後,仍回原單位進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婦必須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後,醫務人員必須詳細了解病史,進行有關檢查,針對病情做好解釋安慰、衛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懼和顧慮,嚴密觀察病情,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應分別安置,病情嚴重時,應保持鎮靜,註意不影響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靜,保證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盡量不在病人休息時間內進行檢查與治療。
7、保持病房空氣流通,每天早晨進行開窗通風壹次,大小便器隨時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時處理,保持清潔衛生。
8、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
四、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壹般要在當天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專科檢查。
3、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壹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壹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應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五、新生兒窒息復蘇、產兒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產婦或估計在分娩當中可能對新生兒有危害的,在分娩時均應提前通知兒科醫生到場,並做好對新生兒窒息復蘇的壹切準備。
2、婦產科醫生或助產士要密切配合兒科醫生做好新生兒窒息復蘇。
3、兒科醫生在新生兒出生和出院時要進行體格檢查。對母嬰同室的新生兒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兩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轉兒科治療。
4、保健科、產科、兒科醫生要密切配合,從孕期、分娩期到產褥期***同管理高危圍產兒。
5、兒科醫生要向家長交待新生兒情況,指導並教育母親有關新生兒護理知識。
6、保健科與兒科***同做好高危新生兒隨訪工作。
五、急危重癥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急危重癥病例討論會:凡遇急危重癥病例,應立即組織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2、術前病例討論會:對重大、疑難及二次手術病例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提出手術方案、術後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對需二次手術的病例,必須提出手術理由。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3、死亡病例討論會:凡死亡病例,壹般應在死後壹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屍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後進行,但不遲於二周。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七、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制度
1、加強對危重病人搶救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積極、及時、有效地進行搶救,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措施落實。
2、遇有危重病人搶救時,應立即報告急救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向院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凡正在搶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規填寫病危通知單壹式三份,分別上報醫務科、家屬或單位,留壹份進病歷。並對其病情的發展和預後作詳細交待和說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經搶救的病人,必須詳細記錄病情變化及治療經過和效果,及時總結分析情況,以便補充、修改或調整治療方案。必要時應請求緊急會診。
八、急救藥品、設備管理制度
1、搶救室(產房)的急救藥品要加強管理,實行四定:定人員管理、定基數保存(用後及時補足)、定位置存放,定時間檢查,發現過期失效或變質藥品及時清理,及時補充,保證搶救藥品隨時有用。管理人員每天檢查壹次,護士長每周督查壹次,護理部每月督查壹次。分管領導隨時進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儀器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壹律不準外借及隨意挪動位置(如特殊情況必須外借時應經有關領導批準),
3、保持儀器清潔,所有儀器用後必須及時清潔消毒,如有損害,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修理,保持搶救設備功能狀態。
4、產科醫護人員必須掌握搶救室各種監護設備的使用。
九、搶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輸血工作人員應有高度責任心和熟練的操作技術,以保證病員輸血安全。
2、嚴格掌握輸血指征,履行審批手續。
3、輸血前要與患者或家屬進行談話並簽字。
4、輸血前常規定血型並使用正確的交叉配血方法。
5、確保輸入血與病人血無相斥性,必須有2人同時核對,確認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輸血的病人兩者正確無誤並簽名。
8、嚴格執行“三查八對”。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質量、查輸血裝置;對病人姓名、床號、住院號、血袋號、血量、血品種、血型、交叉配血化驗單,也包括獻血員姓名、血型、編號、交叉配血化驗單等。
7、不能將藥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壹起輸註。
8、根據病情決定輸血速度。原則上是開始速度應慢,5ml/分,觀察10~15分鐘無異常後適當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減慢。
9、嚴格執行無菌技術和操作規程,實行壹人壹針壹管,
10、輸血後,應將輸血反應記錄卡於24小時內送回血庫,瓶內余血應保留24小時,以備發生輸血反應時復查。
十、接受轉診病人情況反饋制度
1、建立母嬰安全綠色通道,保證轄區內高危孕產婦轉診24小時 暢通。
2、轉診單位按上級要求填寫好高危轉診通知單,壹式兩份(壹份存轉出單位,壹份交接診單位)。
3、接診醫生應詳細了解病情和用藥情況,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時參與搶救,並做好院前急救記錄及接診有關登記。
4、在病人出院後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用電話反饋給轉診單位的婦產科。如由醫生送來的高危孕產婦,當時已作出了診斷的,應立即將情況反饋給醫生,並囑轉診醫生參與處理,以提高其業務技術水平。
5、每月4號前將上月的高危孕產婦數字上報保健科,每年10月4號前將全年高危孕產婦的花名冊上報保健科。
十壹、孕產婦工作流程圖制度
十二、業務培訓制度
1、由醫院繼續教育領導小組兼管。醫務科、護理部負責日常工作及計劃並具體實施。
2、培訓時間:每年對急救小組人員進行至少2次的培訓和演練。
3、培訓內容:職業道德、各種搶救常規、急救儀器的使用、心臟驟停人工復蘇技術、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搶救、合理用血、急救藥品的使用等。
十三、搶救小組工作制度
1、搶救小組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保證通信暢通,隨叫隨到,搶救患者時做到人員到位、行動敏捷、有條不紊、分秒必爭。
2、搶救時做到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3、參加搶救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和搶救常規,確保搶救的順利進行。
4、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認真、及時書寫有關記錄。記錄內容完整、準確。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如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5、嚴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在搶救患者過程中,正確執行醫囑。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執行前必須復述壹遍,確認無誤後再執行;保留安瓿以備事後查對。
6、搶救結束後及時清理各種物品並進行初步處理、登記。
7、認真做好搶救患者的各項基礎護理及生活護理。煩躁、昏迷及神誌不清者,加床檔並采取保護性約束,確保患者安全。預防和減少並發癥的發生。
8、每日核對搶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急救藥品、器材及物品應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搶救物品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須處於應急狀態。無菌物品須註明滅菌日期,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