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藥醫保報銷註意事項:
參保人員可持醫保卡在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其藥品費用可直接刷卡結算,購藥不計入社會統籌,全部由個人賬戶支付,如個人賬戶金用完,可現金支付。
門診醫保報銷流程及註意事項:
報銷時需攜帶以下資料: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醫療資料原件;4.財政、稅務統壹印制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5.醫院 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清單原件或醫生開具的繳費處方原件;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原件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7.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攜帶以上所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科室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可即時辦理。申請人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時,先扣除當社保年度醫保個人賬戶轉入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住院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及註意事項:
1.住院或出院時,須持醫保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需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後多退少補。住院登記前發生的醫療費不在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因急診住院不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次日持急診證明到醫保管理窗口辦理住院手續(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
2、住院後統籌基金起付線:各地起付線不同,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用累計計算。
三、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轉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寫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診(院)手續。
轉院僅限於省內特需醫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其報銷比例應先達到10%,再按當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自付金額,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城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自付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