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更多的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治療費用將納入結算範圍。
在全面實現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的基礎上,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實現了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和病歷異地通用處理,半數統籌地區啟動了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等5項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關門診治療費用的跨省直接結算。
第二,優化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流程
為解決跨區域問題協調效率低、群眾異地手工報銷跑腿太多、大額費用核實難、經辦信息不透明等問題,《通知》明確國家、省、市醫保部門有協同責任,依托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和App等在線服務渠道,提升跨區域業務協同辦理能力。
1,先立案。參保人異地就醫前,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全國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辦理。
2.選擇壹個點。參保人在異地完成病歷備案後,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在門診就醫時,首先要了解參保地的異地就醫管理規定。要求參保人在指定級別的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選擇壹定數量或購藥的,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
3.就醫拿個碼卡。參保人員住院掛號、出院結算、門診結算時需出示醫保電子證書或社保卡等有效證件。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為符合診療場所要求的門診和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規範的診療和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服務。
三、遠程緊急救援可申請病歷。
哪些人可以申請異地就醫?
據了解,過去各省的病歷備案人員只有四種,分別是異地退休人員、異地常住人員、異地常住人員、異地轉診人員。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發生異地就醫的原因,本通知將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分為跨省常住人員和跨省臨時就醫人員兩類,並進壹步細分為六類。其中,跨省常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異地常住人員、異地常住人員和長期在參保省外工作、生活、居住的其他人員;跨省臨時醫務人員包括已轉診的異地就醫人員、因工作、旅遊等原因異地急救人員、其他跨省臨時醫務人員。
四、執行醫療目錄、保險政策。
關於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基金支付政策,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住院、普通門診和慢性病、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和相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的支付範圍), 並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最低支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範圍等相關政策。 簡單來說就是就醫的目錄,保險的政策。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