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
壹、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為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危害範圍跨越省級行政轄區,並有進壹步擴大趨勢的;
(2)超出我省處置範圍的;
(3)需要報請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為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省內兩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傷害人數50人以上的;
(5)在全國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造成傷害人數50人以上的;
(6)省級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為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壹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為 壹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政府認定的其他壹般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