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例行新聞發布會,對於裏面談到的“藥品電子監管碼”(見圖片),有壹些疑問,不知道大家是怎麽看到這個問題的,歡迎壹起討論。
看這個“藥品電子監管碼”,類似於普通商品上的條形碼,可以實現對藥品實施“電子身份證”的監管制度,建立起“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網絡”,“對於列入重點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求於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賦碼入網,上述重點藥品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壹標識的,壹律不得銷售。”
這個讓我想到現在施行的藥品批準文號的政策,壹個產品壹個批準文號,這不就是類似於“藥品身份證”的作用嗎,那個現在又出現壹個“藥品電子監管碼”,那麽原來的藥品批準文號是不是出現重復的監管作用嗎?經過這兩年的實踐,藥品批準文號都可以通過醫藥企業賄賂藥監部門來取得批號,那麽是不是這個“藥品電子監管碼”也會步這樣的後塵呢?
還有,藥監部門準備建立“藥品監管網”,實現(1)“從生產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給醫療機構全過程的在藥品監管部門的監控之下”,並且能(2)“實時查詢每壹盒、每壹箱、每壹批重點藥品生產、經營、庫存以及流向情況,遇有問題時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3)“信息預警。各企業超資質生產和經營預警;藥品銷售數量異常預警,可以指示是否有藥物濫用,或可能某種藥物短時間大量售出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預警;藥品發貨與收貨數量和品種核實預警,及時發現藥品是否流失”;(4)終端移動執法。藥品監管和稽查人員可以通過移動執法系統,如通過上網,或通過手機便利地在現場適時稽查。
為實現藥品的監管目的,需要對藥品進行包裝編碼控制(即監管碼),並將監管碼通過條碼的形式標記在包裝外面,可以通過掃描識讀或肉眼識讀。監管碼依據質監部門制定的生產計劃,在產品監控信息網絡上申請核發,監管碼與生產的產品相關;在生產前,通過數據接口將監管碼導入賦碼系統(即生產線監管碼賦碼系統),在生產包裝過程中,賦碼系統給每個產品的數層包裝加以賦碼,並通過掃描將不同層次包裝的條碼關系加以關聯,儲存在數據庫中,系統根據事先設定的規則或人為決定的時間點,將監管碼關聯數據通過數據接口發送到產品監控信息網絡系統,監管碼被激活後可以在該產品進入流通或使用過程中進行查詢、管理。
賦碼系統對外與監控信息網絡系統通過數據接口,進行原始監管碼的導入,並將關聯好的監管碼上傳至監控信息網絡系統;對內與掃描系統、顯示屏幕、條碼打印系統、貼標系統等通過接口進行聯系,通過現場數據收集傳送到賦碼系統後臺,經過後臺邏輯處理,將信息反饋給現場指導作業人員如何進行下壹步作業,如果是自動生產線,可以通過數據接口指導自動設備進行自動生產處理。
關於在實際工作中,藥品電子監管任務繁雜,很多東西亟待理順。希望更多的業界同仁多多交流,***同完善。保證藥品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