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地方性相關法規草案、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批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制規範和中藥材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發布貴州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指導全省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壹)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開展執業藥師資格培訓、註冊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